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拟废止《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计生局关于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厦思政办〔2007〕2号)(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与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传真:0592-5818332
二、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614室)
三、邮编:361100
四、联系人:钱伟;联系电话:0592-5818269
五、反馈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