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医疗保健机构:
为提高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 妇、围产儿死亡率,根据《厦门市卫计委关于完善厦门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的通知》(厦卫妇幼〔2018〕3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完善我区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区级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区级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设在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由区妇幼保健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由孕产保健部、医务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负责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完善危重孕妇评审及孕产妇死亡评审;负责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相关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评估工作;参与辖区妊娠风险孕产妇管理,尤其是重点孕妇的追踪随访及辖区妊娠风险人群转诊协调。
二、完善我区高危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框架。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为我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三级转诊救治机构;以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陆军第73集团军医院为二级(市级)转诊、接诊、抢救单位;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组成一级(区级)接诊单位;采取分级管理挂钩形式,组建三级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务必遵循首诊负责制、就近对口救治原则。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按救治中心建设和管理指南要求,完善救治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建立院内多学科会诊联动机制,积极响应危重孕产妇院际会诊;要对下级转诊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孕产妇医疗保健相关培训。
三、完善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流程。区“网络组成单位” 应建立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明确相关科室与人员的职责及联系方式。对确需转诊的危重孕产妇应由急救小组提出(紧急情况下2名妇产科业务骨干意见即可),在转送危重症孕产妇前应与上级挂钩的“网络组成单位”联系,及时转诊并有医护人员护送。接诊和诊治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卫健委规定的基本制度,如首诊负责制、会诊转诊制度、抢救制度等积极组织抢救(上下级转诊机构详见附件)。
附件:思明区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框架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