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2-02-03-2025-004 成文时间 2025-04-23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建立思明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建立思明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通知
有效性:
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建立思明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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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医疗保健机构:

  为提高危重症新生儿的抢救质量,保障新生儿安全,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根据《厦门市卫计委关于完善厦门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的通知》(厦卫妇幼〔2018〕3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建立我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区级救治中心

  思明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由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职责如下:

  1.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接受对口区域危重新生儿的会诊和转诊,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提高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

  2.做好会诊、转诊和抢救的各项记录、报告和管理。

  3.组织疑难和危重病例讲解、分析,举办讲座等业务活动,提高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救治能力。

  二、成立区级高危新生儿管理中心。区级高危新生儿管理中心设在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由区妇幼保健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由儿童保健部、医务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高危新生儿管理中心负责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完善新生儿死亡评审;参与辖区高危新生儿管理。

  三、明确我区危重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框架。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为我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和三级转诊救治机构;以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陆军第73集团军医院为二级(市级)转诊、接诊、抢救单位;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组成一级(区级)接诊单位;采取分级管理挂钩形式,组建三级危重症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危重症新生儿转诊救治务必遵循首诊负责制、就近对口救治原则。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要按救治中心建设和管理指南要求,完善救治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建立院内多学科会诊联动机制,积极响应危重新生儿院际会诊;要对下级转诊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新生儿医疗保健相关培训。

  四、建立危重症新生儿转诊救治流程。区“网络组成单位” 应建立危重症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明确相关科室与人员的职责及联系方式。对确需转诊的危重新生儿应由急救小组提出(紧急情况下2名儿科业务骨干意见即可),在转送危重症新生儿前应与上级挂钩的“网络组成单位”联系,及时转诊并有医护人员护送。接诊和诊治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卫健委规定的基本制度,如首诊负责制、会诊转诊制度、抢救制度等积极组织抢救(上下级转诊机构详见附件)。

  附件:思明区危重症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框架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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