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7-03-01-2023-003 成文时间 2023-01-19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文 号
标 题: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1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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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信访接待、受理、办理和跟踪反馈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包括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任务是:协助政法委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各个敏感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有效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保障辖区安全稳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信、来访接待、网上信访等相关业务工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二)认真落实特殊敏感时期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扎实做好源头化解、风险预防等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161.5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34万元,增长20.3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5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161.5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34万元,增长20.3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7.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5.15万元,公用支出12.44万元;

  2.项目支出4.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5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34万元,增长20.36%,主要是由于新增一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4.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接访及重点敏感时期赴省进京值班等相关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35.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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