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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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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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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区直机关办公楼供电、供水、中央空调、电力、消防等主要设备的技术保障;负责区直机关办公楼及周围环境的保洁和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会议的会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重大活动内部安全保卫和协调工作;负责区直机关食堂的监管,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用餐服务,监督机关食堂的食品和餐具安全卫生;负责组织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及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包括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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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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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
16 |
65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主要任务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让党委政府放心,让机关干部职工满意”的总目标,围绕中心任务做好服务保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严格人员编制和日常管理,加强和统筹挂靠人员管理。加强业务骨干队伍建设,优化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优先选聘专业型人才,培养选拔后备人才。依托专业机构组织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机关后勤服务层次和后勤人员文明礼仪素养,树立机关后勤良好形象。完善服务制度和标准,持续落实“晒、比、问”工作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治长效。加强重大活动保障的统筹协调力度,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改进服务方式,分步推进物业服务社会化。想机关干部职工之所想,高效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反映的各种问题。
(二)聚焦统一管理,促进增质提效。按照“集中统一、分类分级”原则,完善资产配置、处置等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效能。科学调配办公用房,推动落实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优化公务用车统筹使用管理,实现公务保障用车的统筹调度。加强货币化补贴网上平台运行管理,优化货币化补贴审核核算流程。统筹公房公车、公务接待、垃圾分类等机关事务督查,压减检查频次,规范检查流程和方式,提升机关事务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聚焦绿色发展,推进节能降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节能降碳,加强对区公共机构的节能监察和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评估,严格落实区属单位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进健康机关建设。集力更新新能源汽车。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开展能源托管服务调研,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工作。落实能源审计和分析,全力完成人均综合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的能源消费“双控”目标。扎实开展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年底完成100%的区直机关、40%以上的区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四)聚焦安全生产,推动老旧改造。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水、电、燃气、设备等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纠治,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加强门岗查验工作,严格审查第三方施工人员身份信息和相关资质证件。着眼服务保障任务需求,针对我区设施设备老化,使用年限长的问题,从安全性、维护的便利性等因素综合考虑,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思路稳步推进设施设备改造,2024年重点做好民族路食堂用电线路及附属设施修缮和提升,推动办公楼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等维修改造,做好涉密会议室改造和红白机房布线工程建设,妥善解决工修矛盾,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使用功能,改善办公环境。
(五)聚焦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局务会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完善法律顾问、第三方评估审核机制。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请示、报告等制度,强化局务会决定事项和各级领导交办事项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非急需刚性支出,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认真抓好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清单整改工作,严格落实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调整优化供应商备选库,严格报价供应商资质审查,加强比价管控,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合同签订质量,强化合同履约全过程监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6,012.242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16.2015万元,增长9.3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012.2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12.242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6,012.242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16.2015万元,增长9.3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012.24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92.2215万元,公用支出620.0207万元;
2.项目支出0.0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2.242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16.2015万元,增长9.39%,主要是由于后勤人员数增减变动、工资及社保公积金调整。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5,405.8100万元。主要区机关后保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63.65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区机关后保中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1.88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区机关后保中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78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区机关后保中心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3.13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区机关后保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的预算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