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909-06-01-2016-001 成文时间 2016-03-02
发布机构 滨海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2016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滨海街道办事处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滨海街道办事处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16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滨海街道办事处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02 08:48 来源: 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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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滨海街道主要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做好人大建议、人大视察、政协提案办理等相关工作;

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抓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人民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强化社区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作用;发展多元化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抓好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劳动保障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协助做好街道工青妇、侨台事务、武装和统战等工作;

指导和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扶持社区居委会经济发展,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向区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滨海街道办事处包括党政办、综治城管办、财经办、计生办、街政办五个机关行政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为“滨海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下属二个企业单位为“东南海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兴滨海招商服务有限公司”,以及五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滨海街道办事处

行政

15

15

滨海街道办事处

非在编

105

80

滨海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事业

28

28

社区居委会

社团

71

71

社区两委

 

47

47

东南海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

11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滨海街道主要任务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民主政治体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街道经济平稳发展;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辖区稳定和平安;全面深化“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着力搭建并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治理框架,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进一步改善城区市容环境,优化和谐人居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落实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做好对困难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抓好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深化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对台、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发挥群团组织积极性,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法依章开展工作。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重视党建工作。加强对各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分类评价和差异化考核方案。

(二)抓好经济发展。大力发展街道经济,持续推进和加快飞地、总部经济发展,坚持规模总量与质量效益并重,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设立区域总部和营运中心;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加强对金融业和股权投资类企业、高端中介的招商,加强对台企、央企、省企和优质民营企业的招商,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龙头企业、优质项目,引导产业向“高、新、特”方向发展。

(三)加强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化餐饮业燃气使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规范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处置;落实反恐防暴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四)巩固整治成果。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提升辖区宜居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区市容环境,加大环岛路周边、原厦大一条街、曾厝垵文创村、曾厝垵学生公寓附近的市容环境巡查力度,将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探索出整治占道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拓宽社区服务的渠道和内涵,实现精准扶贫助困。用好“圆梦”创业基金,推进民营企业“创二代”带动贫困青年创业;深化民生工作品牌,进一步完善“平安铃”、“社区为老服务”,开展“爱心餐桌”、“老年大学远程教育”等品牌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完善街道老人日托中心、智能居家养老等平台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街道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街道收入预算为1225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256.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256.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00.48万元,公用支出225.31万元,项目支出9430.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56.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人大事务--代表工作9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等工作经费。

(二)政协事务--参政议政1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326.91万元。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汽车运行与维护等支出。

2、机关服务652.58万元:其中街道非在编人员经费508.08万元,日常办公运行等支出144.5万元。

3、事业运行443.2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3.17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公场所维修及维护,办公设备购置费及维护费,后勤保障,政法工作、宣传经费等。

(四)统计信息事务--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数据信息统计、摸底调查等支出。

(五)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财务软件服务费,业务培训费用等。

(六)商贸事务--招商引资2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七)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侨联、妇联、团委工作等支出。

(八)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77.1万元。

1、行政运行377.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支出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定额,工会经费等支出。

3、专项业务64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九)国防动员--民兵9万元。主要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司法--基层司法业务27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方面支出。

(十一)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93.01万元。主要用于综治治安维稳、防控、专项整治、禁毒、禁炮、反邪教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其他教育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学校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24.7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支出。

(十四)科学技术普及--科普活动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十五)文化--群众文化29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六)体育--体育竞赛51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十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43.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劳动保障站人员经费及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八)民政管理事务1164.07万元。

1、拥军优属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老龄事务65.68万元。主要用于安康养老家政服务,离退联活动,老体协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87.39万元。主要作为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工作的支出。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496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经费、演武社区和白城社区社工服务项目经费等支出。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36.14万元。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69.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金。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6.58万元。主要发放社区退养人员退养金。

(二十)抚恤--其他优抚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40%救济对象、地下五老、老复退军人、烈属、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已故工商业者无工作配偶等支出。

(二十一)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0.44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二十二)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费1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十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金,过节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3万元。主要用于慰问、救助特困户,爱心超市增补物资等。

(二十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41.2万元。主要用于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支出。

(二十七)医疗保障96.56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14.39万元。主要用于缴交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方面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17.03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方面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9.43万元。主要用于缴交本单位人员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

4、其他医疗保障支出55.7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社区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以及体检费用等。

(二十八)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492.76万元。

主要用于计生各项政策性奖励,发放计生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方面等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管理事务5025.53万元。

1、城管执法95.4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930.13万元。主要用于“村改居”宜居环境改造经费4000万元,美丽厦门专项经费以及文明城市创建,防汛抗台,防灾减灾等方面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1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经费以及停车收费管理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清运与处理、绿化以及文明督导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其他农林水事务--其他农林水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海上禁止捕捞宣传等工作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5万元。

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宣传、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所属公司运行费用。

(三十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留40万元。主要弥补预算不足。

(三十六)其他支出1086万元。

主要用于街道文体大楼前期费用及基建款,以及其他零星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4.9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不列入街道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 17 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企业以及外单位来滨海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2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因省里尚未批复我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单位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待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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