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906-06-01-2019-001 成文时间 2019-02-01
发布机构 嘉莲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2019年嘉莲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19年嘉莲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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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嘉莲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0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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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19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街道基层组织建设、宣传、纪检监察、统战等党建日常工作。负责街道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指导老龄委、关工委工作。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协调做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侨台工作。

  (二)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民政福利、文体事业等工作。   

  (三)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统计信息事务、科技科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财政预算和决算、完成财务核算,履行财政调控和监督管理职能。

  (四)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要求,依法管理辖区计划生育工作。

  (五)负责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城市综合管理、创卫和爱国卫生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

  行政

  414

  409

  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事业

  30

  3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嘉莲街道办事处主要任务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党建、财经、计生、综治城管、社会管理等事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经济发展工作,如财政收支、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

  (二)民生改善工作,如困难群众帮扶、就业提升、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体服务、老龄工作、爱国卫生、综合治理等。

  (三)能力建设工作,如行政服务质量、辖区非公党建覆盖率、党员发展数量等。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嘉莲街道办事处2019年收入预算为11270.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6.4万元,比降15.1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27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70.3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嘉莲街道办事处2019年支出预算为11270.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6.4万元,比降15.1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692.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48.55万元,公用支出4614.36万元;

  2.项目支出5307.46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70.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6.4万元,降低15.11%,主要是由于2019年基本建设类支出由区政府统一安排。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代表工作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经费。

  (二)参政议政0.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45.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定额支出和公务员交通补贴。

  (四)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835.68万元,主要用于非在编人员经费及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品购置,食堂、安保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742.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

  (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4.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场所维修、订报刊杂志、燃气费、绿化养护费、电梯维护费等后勤保障经费,人事纪检、档案工作等。

  (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69.14万元,主要用于年度统计企业月报催报申报、新增单位调查、新入库企业服务、企业年报培训申报、社区统计工作考核、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

  (八)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业务工作、财务软件升级服务、会计协会会费、财务人员培训、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等。

  (九)招商引资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十)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共青团、妇联、工会联合会等开展工作。

  (十一)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4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人员经费。

  (十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36.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综合定额支出。

  (十三)专项业务(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18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党建经费,非公企业党建经费,各类党政宣传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机关党工委工作费用等。

  (十四)民兵17万元,主要用于预备役、民兵训练费、人民防空、征兵工作。

  (十五)基层司法业务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

  (十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13.56万元,主要用于协警队员经费及打防工作禁毒工作,下拨社区平安社区、无毒害社区经费,治安重点整治经费,见义勇为,维稳工作,综治宣传、综治干部培训等综治业务工作,暖警工程、平安三率建设、派出所补助经费、扫黑除恶等。

  (十七)其他教育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六一”活动,9.28终身教育活动,扫盲工作,道德讲堂,街道及社区各类培训费用、圆梦助学经费等。

  (十八)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OA系统建设,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

  (十九)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宣传活动、街道科普大学建设、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十)群众文化5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协管员费用、开展街道、社区群众文化活动、扶持社区群众文化组织,基层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工作等费用。

  (二十一)体育竞赛2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街道群众体育活动、老体协活动、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健身设施维护保养,组织参加市、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等费用。

  (二十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96.6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经费及退管小组长补贴、失业人员培训费用、退管人员体检补助等。

  (二十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725.0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两委以上人员经费及社区非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社区办公用房零星装修,社区办公用房租金,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社区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社区办公场所建设经费。

  (二十四)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经费、辖区环境提升。

  (二十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3.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经费。

  (二十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交养老保险。

  (二十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1.4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退养人员经费。

  (二十八)其他退役安置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部队退役安置人员经费。

  (二十九)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6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联络员经费、社区残疾人组织工作经费、安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十)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一户多残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

  (三十一)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宣传、协会建设、除四害药品购置、下拨社区经费等。

  (三十二)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3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每月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三十三)其他城市生活救助65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40%精简对象补助、爱心超市及其他定补对象费用、爱心义工服务队、社工陪护站日常活动费用、防灾减灾工作物资储备、发放低保过节费。

  (三十四)拥军优属12万元,主要用于与部队共建支出。

  (三十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万元,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低保人员就业奖励。

  (三十六)城市社区卫生机构7.8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经费。

  (三十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PCO消杀经费。

  (三十八)计划生育服务1818.2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经费及计生网络小组长补贴,计生网络梯长补贴,计生专职副会长补贴,计生独生子女奖励费、放弃生育二孩奖励费、计生举报、优生检测奖励,流动人口计生服务,计生免费技术服务,计生宣传教育经费,60岁以上独子父母奖励,计生信息化管理等。

  (三十九)行政单位医疗10.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

  (四十)事业单位医疗16.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四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15.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四十二)其他医疗保障支出9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除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医疗保险。

  (四十三)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80.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社区为老服务项目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运营、安康居家养老家政费用、高龄老人补贴、老年活动费用。

  (四十四)城管执法50万元,主要用于9+1综合整治、拆除两违工作、中队执法经费。

  (四十五)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0.07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台经费、森林防火经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及社区书苑经费、街道气象服务站维护经费等。

  (四十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莲坂旧城改造资产管理人员、物业管理费、税费等服务费用。

  (四十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69.31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宣导员补贴,宣传、绿化、景观整治等,社区居委会卫生工作经费,日常卫生工作经费,物业业委会工作、垃圾分类工作等。

  (四十八)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龙山文创园提升及活动经费。

  (四十九)其他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26.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区委要求对口扶贫支出。

  (五十)安全监管9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楼道亮灯,食品安全,消防安全。

  (五十一)其他支出(其他支出)43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招商服务、招商协税差旅、招待、办会办展、税收组织、税法宣传、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和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支出预算持平。主要是由于工作内容无变化。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嘉莲街道办事处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根据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公务活动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街道党政公务活动及招商引资工作无较大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2部。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1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嘉莲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9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6.98万元,降低25.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嘉莲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9.6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63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嘉莲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嘉莲街道办事处2019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份,涉及财政资金11270.37万元;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项目14个,涉及财政资金3827.7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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