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是思明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街道基层组织建设、宣传、纪检监察、统战党建等日常工作。负责街道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指导老龄委、关工委工作。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协调做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侨台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民政福利、文体事业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统计信息事务、科技科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财政预算和决算、完成财务核算,履行财政调控和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计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要求,依法管理辖区卫生计生工作。负责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城市综合管理、创卫和爱国卫生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的1个事业单位、12个社区居委会和2个公司,分别是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虎溪社区居民委员会、深田社区居民委员会、溪岸社区居民委员会、阳台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坑内社区居民委员会、西边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希望社区居民委员会、湖滨社区居民委员会、美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美仁社区居民委员会、天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厦门市公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市鑫开元旧城改造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属行政单位,行政人员编制14名,非在编雇用人员指标223名。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事业人员编制26名。
实有行政人员14名,事业人员26名,退休公务员18人,退休事业人员15人,非在编雇用人员213名,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事业人员9人,实有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社区工作者两委以上120人、社区退养人员79人、协警队员63人;实有汽车4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开元街道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党建引领,创新社会治理,全力破解“思明之问”,打造“近邻”品牌,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深挖潜能,全力提升经济发展效益
加大招商力度。紧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开展招商活动,实行“点对点”招商。继续壮大金融业优势,充分发挥“基金+实业”优势,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服务意识,重点抓好美亚柏科、精图信息、锐特信息、才茂通信等“三高”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处级领导挂钩走访机制,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辅导新纳统企业填报统计报表,夯实统计基础。
拓展发展空间。紧紧围绕“岛内大提升”,加快推进百家村有机更新项目;推进将军祠片区征收扫尾攻坚工作。
(二)加强治理,大力提升城区功能品质
持续深化城区管理。加强市容整治,改善美仁宫农贸市场、百家村菜市场周边占道经营问题,持续抓好“门前三包”,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重点整治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探索形成长效科学管理机制;发挥网格化和河长制、街长制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继续开展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力争2020年完成辖内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持续抓好安全稳定。积极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加强辖内巡防、联防工作,扎实做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努力提高居民群众“平安三率”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满意率。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每月联合消防、派出所、城管等部门对古龙布匹市场、美仁新村坂下等安全隐患点进行综合整治;做好老旧线路改造,逐步对辖内老旧线路和楼道灯进行维修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三)增能减负,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社区网格化建设工作。通过“集中授课”、“以老带少”的方式加强网格业务指导培训,提升网格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落实基层减负工作,优化社区考核方案,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提振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多措并举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打造虎溪社区植物园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继续打造国家级特殊家庭“暖心家园”项目,开展思明特色的八大“暖心”系列帮扶行动。继续挖掘辖内资源,搭建爱心扶助平台,拓展慈善帮扶渠道,进一步规范社区慈善慰问标准及流程,确保慈善帮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2020年收入预算为11820.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17.76万元,增长1.8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8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20.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2020年支出预算为11820.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17.76万元,增长1.8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351.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70.2万元,公用支出4881.38万元;
2.项目支出5468.62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20.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17.76万元,增长1.88%,主要是由于民生项目支出增多。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大事务(代表工作10万元)1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视察、调研工作支出。
(二)政协事务(参政议政2万元)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考察、调研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03万元、机关服务1157.06万元、事业运行670.91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8万元)19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非在编人员工资、水电费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学习培训费、订报刊杂志、办公设备购置、后勤保障支出。
(四)统计信息事务(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8万元)8万元。用于年度统计企业月报催报申报、新增单位调查、新入库企业服务、企业年报培训申报工作。
(五)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7.65万元)7.65万元。用于财务软件维护、预算绩效管理、社区审计经费及购买零星财务用品。
(六)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万元)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侨台、妇联、团委支出。
(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8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92万元、专项业务204万元)719.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党群服务、支部书记补贴、非公组建、慰问、关工委、纪检、监察支出。
(八)国防动员(民兵18万元)18万元。主要用于预备役民兵连及征兵经费支出。
(九)司法(基层司法业务5.5万元)5.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办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54.7万元)1054.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综治口人员工资、综治维稳、扫黄打非综合整治、治安防控、平安三率宣传、扫黑除恶、反邪教、信访、禁毒等工作经费。
(十一)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5万元)5万元。主要用于9.28全民教育终身学习活动月及社区扫盲教育。
(十二)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6.6万元)36.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信息化建设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6万元)6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工作经费支出。
(十四)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50万元)50万元。主要用于节日文艺演出、文化中心办公经费、夏季广场活动经费、文化协管员经费等。
(十五)体育(体育竞赛2万元)2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全民健身等经费。
(十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03.12万元)503.1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劳保站人员工资、网格化、失业人员培训劳动、监察管理、退休人员小组长补贴支出。
(十七)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163.87万元)1163.8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社区办公设备购置、维护费、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含零星修缮)、社区公房租金等经费支出。
(十八)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4.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2.34万元)566.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务员、退休事业人员、社区退养人员经费,公务员、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九)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400万元)4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退伍军人安置、带病回乡、参战无工作人员经费支出。
(二十)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35.6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4.6万元)160.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联络员经费、一户多残低保和低保收入家庭生活补助经费、为重度残疾人购买居家服务经费、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二十一)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8.5万元)8.5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工作支出。
(二十二)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0万元)15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等支出。
(二十三)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35万元)3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圆梦助学。
(二十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5万元)65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
(二十五)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21万元)12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户过节费,其他城镇社区救济支出。
(二十六)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12万元)12万元。用于八一慰问辖内驻军及共建单位、街道社区复退转军人、部分优抚对象等支出。
(二十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8.36万元)28.36万元。主要用于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二十八)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5万元)35万元。主要用于落实辖内公共外环境及无物业小区消杀服务、健康小屋等工作。
(二十九)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2405.05万元)2405.0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计生工作者工资、计生政策性奖励、双查、四术、妇检、流动人口管理费、宣传、检查经费、困难慰问。
(三十)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31万元)130.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保缴交、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十一)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505.24万元)505.2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社区助老员经费、安康居家养老家政费用、高龄老人补贴、老年活动经费等支出。
(三十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5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5万元)14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经费、防汛抗台经费、物业、业委会管理、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文明城市创建、辖区环境提升经费支出。
(三十三)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7万元)47万元。主要用于房产管理(支付公房中心租金、市场化配置、房屋修缮及日常管理)、市场管理等支出。
(三十四)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48.3万元)1148.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市容环境整治、绿化、门前三包市容整治经费、垃圾分类经费支出。
(三十五)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其他支出138.3万元)138.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经费支出。
(三十六)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60万元)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食安、道安、环保、液化气宣传整治、老旧线路改造支出。
(三十七)其他支出(其他支出120万元)12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发展经费、招商协税护税经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根据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调研、专家考察指导、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要求,控制和减少接待范围、标准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12.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没有发生变化。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7万元,与上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开元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开元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6.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2020年开展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覆盖预算资金11820.2万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资金3930.9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