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各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和预算安排(含追加)的全部2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项目支出经费进行事后绩效自评,具体自评情况详见附件。
索 引 号 | XM01903-06-01-2024-004 | 成文时间 | 2024-08-06 |
发布机构 | 鹭江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
标 题: | 2023年度事后绩效自评表 | ||
内容概述: | 2023年度事后绩效自评表 |
扫一扫手机浏览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