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907-06-01-2017-001 成文时间 2017-01-26
发布机构 莲前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2017年莲前街道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内容概述: 2017年莲前街道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有效性:
2017年莲前街道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26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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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莲前街道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街道基层组织建设、宣传、纪检监察、统战等党建日常工作。负责街道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指导老龄委、关工委工作。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协调做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侨台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民政福利、文体事业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统计信息事务、科技科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财政预算和决算、完成财务核算,履行财政调控和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要求,依法管理辖区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城市综合管理、创卫和爱国卫生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莲前街道部门包括莲前街道单位本级及2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为行政单位,行政编制19人,实有行政人员18人,退休公务员16人,非在编人员编制485人(含社区),非在编人员40人,村改居财会人员9人,社区文明督导员209名,协警队员129名,护林员20人,党务指导员等10人。

  (二)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编制32人,实有在编38人,退休事业人员3人,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事业人员6人。

  (三)莲前街道下属23个社区居委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其中:前埔西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8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7人,实有6人;观音山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9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6人,实有4人;龙山桥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9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12人,实有11人;莲怡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9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8人,实有7人;金鸡亭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11人,实有10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15人,实有13人;莲云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9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10人,实有9人;莲顺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9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12人,实有11人;瑞景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11人,实有10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13人,实有11人;莲丰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8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17人,实有16人;莲翔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8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7人,实有6人;侨福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11人,实有10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16人,实有15人;莲薇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9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9人,实有8人;前埔南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11人,实有10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26人,实有24人;前埔北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20人,实有18人;莲成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11人,实有10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12人,实有11人;万景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7人,实有7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10人,实有9人;前埔东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11人,实有10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12人,实有11人;西林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7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19人,实有18人;洪文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8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37人,实有36人;前埔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8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39人,实有38人;岭兜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8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21人,实有20人;何厝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6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26人,实有25人;塔埔社区居委会,两委以上9人,实有7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20人,实有19人;社区退养人员47人。

  (四)厦门市莲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街道下属财政全额核拨企业,招商中心人员8名,保安、保洁员10人,食堂工作员7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莲前街道部门任务是: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努力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打造一流服务,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二)勇于攻坚克难,善于破解征迁难题;

  (三)优化保障,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四)夯实城区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稳定。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9635.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45.35万元,增长5.6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63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635.9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9635.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45.35万元,增长5.6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121.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56.86万元,公用支出6564.57万元;

  2.项目支出11514.55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35.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45.35万元,增长5.62%,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代表工作10万元。用于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经费。

  2.参政议政5万元。用于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经费。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和其他交通费。

  4.机关服务549.3万元。用于街道非在编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运行及后勤保障经费支出。

  5. 事业运行812.16万元。用于街道事业人员经费。

  6.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87.7万元。用于街道行政运行保障类各项支出。

  7.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1万元。用于统计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47万元。用于开展财政业务工作、及“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实行监管业务经费支出。

  9. 招商引资68万元。用于招商引资经费支出。

  10.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73.74万元。用于统战侨联、妇联,共青团、工会、关工委等经费支出。

  11.行政运行545.88万元。用于街道公务员人员经费支出。

  1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12万元。用于街道行政公务员定额支出。

  13. 专项业务195.2万元。用于街道非公党建、基层党建经费支出。

  14.民兵45万元。用于街道武装部、民兵防空训练经费支出。

  15. 基层司法业务12万元。用于开展司法工作经费及信访经费支出。

  16.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97.38万元。用于派出所协警队经费街道综治维稳费用支出。

  17. 其他教育支出92万元。用于辖内学校奖教活动、居民文化建设、街道市民学校经费、圆梦助学经费。

  18.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476.17万元。用于“城中村”闭路监控系统租赁费用和街道网络设备升级维、社区网格化信息平台服务费用支出。

  19.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2万元。用于科普宣传活动、社区科普宣传、青少年工作室经费。

  20.群众文化100万元。用于街道各类基层文化经费及购买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人员岗位经费支出。

  21.体育竞赛70万元。用于街道各类基层优育经费及云顶学校体育场所开放管理经费支出。

  2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99.28万元。用于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及退管人员活动经费支出。

  23. 拥军优属12万元。用于拥军优属慰问经费支出。

  24.老龄事务280.7万元。用于安康居家养老家政费用、高龄老人补贴、老年人活动经费支出。

  2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809.19万元。用于街道23个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办公各类经费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建设经费支出。

  2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35万元。用于前埔健身公园管理经费、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场所设备维护费及各社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费用支出。

  27.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0.24万元。用于街道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万元。用于街道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4万元。用于街道2017年退休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6.08万元。用于社区居委会退养人员经费支出。

  31.其他优抚支出47.8万元。用于慰问优抚对象经费支出。

  32.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10万元。用于31名无军籍退休职工退休金。

  33.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0万元。用于街道助残慰问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工作经费支出。

  34.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8万元。用于街道除“四害”经费和红十字宣传经费。

  3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21.38万元。用于街道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支出。

  36.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43.22万元。用于慰问困难户(非低保户)、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分类施保补助、低保户节日慰问经费支出。

  3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就业工作经费、防灾减灾避灾点建设经费支出。

  38.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11.22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0万元。用于健康小屋(血糖测试)建设经费支出。

  40.计划生育服务3315.06万元。用于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经费及街道计生各项工作经费支出。

  41.行政单位医疗19.92万元。用于街道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2. 事业单位医疗24.84万元。用于街道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3.公务员医疗补助5.16万元。用于街道行政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44.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5.64万元。用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45.城管执法90万元。用于城市综合执法经费支出。

  4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237.7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防汛抗台经费、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参与式治理工作坊等项目、村改居环境改造提升改造项目、思明区斑鸠山公园(原名:洪文健身公园)建设经费支出。

  47.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87.72万元。用于水利业务费、老旧小区改造经费支出。

  4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4万元。用于城乡环境整治经费及文明宣导员补贴支出。

  49.其他农林水支出38.84万元。用于动物疫情监测、防控防疫、扑杀动物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经费支出。

  50.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37.5万元。用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国家安全社区创建经费、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费用支出。

  51.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6万元。用于东部片区已开通社区公共交通第二年运行补贴。

  52.其他支出212万元。用于街道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街道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及协税护税、税务征收等工作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支出预算持平。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5.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招商引资工作及部门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类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数与上年一致。

  因我区公务车制度改革于部门预算“二上”后才正式实施,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3.5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5.94万元,增长2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2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35.9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莲前街道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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