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908-06-01-2018-002 成文时间 2018-01-25
发布机构 梧村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梧村街道办事处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梧村街道办事处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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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梧村街道办事处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2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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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街道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梧村街道办事处作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在街道党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梧村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的1个事业单位、11个社区居委会和2个公司。分别是梧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溪东社区居民委员会、浦南社区居委会、东坪社区居委会、金榜山社区居委会、文屏社区居委会、万寿北社区居委会、文灶社区居委会、滨中社区居委会、梧村社区居委会、金祥社区居委会、双涵社区居委会、梧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梧村旧城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一)思明区梧村街道办事处为行政单位,行政编制数15人,实有在编人数15人。离退休行政人员18人,非在编人员52人,社区退养人员54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11人,幼儿园退休6人,协警110人。

  (二)思明区梧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9人,实有在编29人,离退休人员8人。

  (三)厦门市思明区溪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两委以上人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编制10人,实有14人。

  (四)厦门市思明区浦南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两委以上人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编制15人,实有16人。

  (五)厦门市思明区东坪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两委以上人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编制20人,实有24人。

  (六)厦门市思明区双涵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两委以上人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编制12人,实有16人。

  (七)厦门市思明区金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两委以上人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编制15人,实有15人。

  (八)厦门市思明区梧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两委以上人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编制12人,实有15人。

  (九)厦门市思明区滨中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两委以上人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编制9人,实有11人。

  (十)厦门市思明区金榜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两委以上人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编制14人,实有15人。

  (十一)厦门市思明区文灶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两委以上人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

  (十二)厦门市思明区万寿北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两委以上人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编制10人,实有12人。

  (十三)厦门市思明区文屏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核拨的群众自治组织,两委以上人员编制11人,实有11人,非在编网格化管理员编制15人,实有16人。

  (十四)厦门梧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街道下属财政全额核拨国有企业,工作人员6人。

  (十五)厦门梧村旧城开发有限公司为街道下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8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思明区梧村街道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建设“高颜值高素质”城区为目标,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为幸福思明建设迈向新阶段作出更大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优服务促转型,加快经济提质增效

  1、提升产业能级。力促青旅(厦门)物资有限公司、广州证券厦门分公司等央企、国企落地产生效益。跟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化,落实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力促国贸集团、奥佳华、智业软件、欢乐逛等行业龙头、领军企业再增加、再培育。瞄准共享经济、生物科技等新兴领域,推动奥佳华、塞尔福等传统企业产能转型。

  2、盘活辖区空间。提升24栋商务楼宇环境条件,对接越海物流、达利运营中心、华润万象城项目招商,力争多引进软件信息、创新金融、文化创意等重点发展领域企业,确保“开门红”。力促禾祥鑫天地项目开工,推动轻工总部大楼建设,加快嘉禾粮库运营方案确定。

  3、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300家纳税百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走访。创新服务模式,举办第二届“梧村云顶高峰论坛”,加强人才对接、发展对接。注重精准招商和资本招商、弥补产业短板、促进优质企业项目孵化。优化政企交流渠道,推动政府服务发展、企业服务社会良性互动。密切对接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点建设规划,提升商圈环境。

  (二)聚合力破难题,提升城区宜居指数

  1、促进共治共享。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投放准确率。规范物业小区综合管理。拓展互联网+群防群治模式,打造全民参与防控阵线。推进商家自治联盟机制。发动小区党支部、“00后”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活动。

  2、锻造文明品质。发扬全国文明单位带头作用,推动文明创建向纵深发展。加强市容整治,持续解决违建搭盖、门前三包等问题。联合部门重点解决农贸市场、高层楼宇治理难题,总结午托班治理模式,打造更多梧村经验。宣传梧村榜样人物,营造崇德向善氛围。

  3、保障公共安全。加强刑事案件防控,完善技防物防配套建设;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创新平安宣传和社会管理服务渠道,全面提升平安三率。加强燃气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等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三)创品牌补短板,做实优质民生工程

  1、强化社区建设。以新一轮社区换届为契机,配齐配强社区干部队伍,注重人才梯队流动培养,引入专业培训,打造更有活力、更有担当的队伍。推进特色社区及特色项目创建,重点打造东坪社区“百姓家园互助站”、金榜山社区金榜书院及文灶社区健康E家等项目。

  2、整合多方资源。推动金榜书院建设,宣传鹭岛文化原点。吸引师资入驻社区书院,推动东坪、文屏社区书院为典范书院。打造以街道文体中心、党建服务中心为一体的群众服务平台。发挥东坪、文屏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辐射作用,打造党建民生综合服务示范点。

  3、完善公共服务。推出“民政大管家”,完善各类救助平台,拓宽救助渠道,全面落实精准帮扶。进一步补充医疗、教育资源,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打造社区特殊家庭服务示范点。推荐金榜山社区参评全国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提升辖内困难就业人员就业率。

  (四)勇担当强作风,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1、持续筑牢干部精气神。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工作主线,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扬“三和四修养”传统、全国文明单位榜样效应,深化主题党日作用,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在全街发展中争当表率。

  2、优化城市基层党建格局。认真落实城市基层党建综合责任制,完善大党工委运行机制。建设街道综合性党建服务中心,积极打造小区党支部示范点。建立党建工作者挂钩社区制度,形成党建工作“一居一品”格局。挖掘云顶创谷党建服务中心优势,以党建覆盖为起点推进互联网各类组织覆盖。推进工、青、妇等群团品牌建设,促进侨、台、统战、民宗等各界同胞融合发展。

  3、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反四风,完善街道内控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将落实中心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街道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2018年梧村街道收入预算12412.74万元,比2017年增加1454.81万元,增长13.2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41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12.74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2412.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54.81万元,增长13.2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596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9.5万元,公用经费4526.7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6292.03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2.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54.81万元,增长13.28%,主要是由于2018年增加了“垃圾分类”项目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见(附表3部门支出预算表)

  (一)代表工作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等支出。

  (二)参政议政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下社区等活动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8.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一般综合定额支出、工会福利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和其他交通费。

  (四) 机关服务860.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非在编人员经费和街道后勤保障、街道办公大楼物业管理费。

  (五)事业运行683.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运行保障类各项支出。

  (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0万元。用于街道经济统计、质量立区,18年第四次经济普查调查经费。

  (八)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财经办业务经费等费用。

  (九)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侨联、民族宗教等群团工作支出。

  (十)行政运行506.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公务人员经费支出。

  (十一)专项业务26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非公党建、社区基层党建经费、街道宣传经费支出。

  (十二)基层司法业务8万元。主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支出。

  (十三)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241.26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协警、社区居委会综治工作人员经费支出,综合整治经费等。

  (十四)其他技术研究和开发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信息化建设及11个社区居委会固定资产软件维护费,光纤费用及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费用。

  (十五)科普活动12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及社区科普大学建设。

  (十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含组织每年农民工培训、困难就业人员培训补贴,以及就业口下拨给社区的日常工作支出。

  (十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无军籍退休职工退休金。

  (十八)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红会经费及爱卫经费、健康教育、65岁以上老人体检。

  (十九)其他公共卫生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三个健康小屋,传染病疫源地消杀工作经费。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一)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退养人员经费支出。

  (二十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6.9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二十三)行政单位医疗1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人员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四)事业单位医疗19.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事业人员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公务员医疗补助27.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人员社会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68万元。主要用于非编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者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文明创建支出、大厝山环境整治、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二十八)城管执法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执法经费支出。

  (二十九)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5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公房租金、街道房产管理、维修、改造经费支出,老旧小区改造经费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88.47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街道辖区各类卫生死角、无物业小区土头垃圾、危房垃圾等清理经费、社区保洁卫生用具和社区文明督导员经费支出。

  (三十一)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投资公司人员6人及大集体企业人员费用、辖区商圈建设经费。

  (三十二)招商引资7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奖励28万元及招商引资项目中介费50万元。

  (三十三)民兵15万元。主要用于民兵事业费、兵役征集费。

  (三十四)其他教育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文灶中心幼儿园含两所分园补助经费,校园修缮,购置电脑等设备,教师节、六一节慰问11所学校,圆梦助学,梧村、文灶幼儿园退休人员等经费支出。

  (三十五)群众文化3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街道文化事业、社区文化站、图书馆工作,7个社区文化协管员工资。

  (三十六)体育竞赛1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全民健身社区运动会。

  (三十七)社会保险和经办机构374.1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支出。

  (三十八)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39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11个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各类经费支出和社区办公用房装修经费支出。

  (三十九)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文屏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东坪家综装修费用、文屏家综购买服务、街道文体活动中心经费支出。

  (四十)拥军优属2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困难户拥军优属慰问经费支出。

  (四十一)老龄事务309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贴、社区助老员经费、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经费支出。

  (四十二)其他优抚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街道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及义务兵优待金。

  (四十三)其他残疾人事业费5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联络员经费支出。

  (四十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18万元。主要用于低保困难户生活保障费街道辖内享受低保对象生活补助310人。

  (四十五)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05.7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民政对象救济补助费,低收入人员、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五老等城镇社会救济。

  (四十六)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6.25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

  (四十七)计划生育服务2421.6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及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经费支出。

  (四十八)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6.52万元。主要用于原梧村社区卫生中心退休人员经费。

  (四十九)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安全教育馆余款,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日常安全工作经费。

  (五十)其他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招商协税、与临夏县井沟乡张家沟村结对扶贫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4.7万元,比2017年减少6.88万元,下降21.79%,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不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调研、专家考察指导、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预算下降76.88%,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上级八项规定和区财务制度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上升16.6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重新核定公务用车是7辆比2017年增加一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3.9万元,下降7.1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8.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12.7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梧村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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