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910-06-01-2017-001 成文时间 2017-01-16
发布机构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2017年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内容概述: 2017年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有效性:
2017年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16 11:02 来源: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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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利,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依法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积极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落实人口计划指标,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的1个事业单位、7个社区和2个公司,分别是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下沃社区、南华社区、福海社区、鸿山社区、蜂巢山社区、沙坡尾社区、巡司顶社区、厦门鑫厦港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厦港旧城改造有限公司。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为行政单位。行政编制15人,实有在编14人;非编人员指标150人,实有人员150人;离退休公务员15人。

(二)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4人,实有在编24人;离退休事业人员30人。

(三)厦门市思明区下沃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9人。

(四)厦门市思明区南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

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8人。

(五)厦门市思明区福海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

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9人。

(六)厦门市思明区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

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9人。

(七)厦门市思明区蜂巢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9人。

(八)厦门市思明区沙坡尾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委员编制11人,实有在编11人。

(九)厦门市思明区巡司顶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9人。

(十)厦门鑫厦港招商服务有限公司为街属国有企业,现有人员5人。

(十一)厦门厦港旧城改造有限公司为街属国有企业,现有人员8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港街道主要任务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围绕我区开展“文明创建再提升,灾后重建再发力”工作部署,重点做好厦门会晤筹备工作,带动街道各项事业更好发展,提升辖内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厦门会晤筹备工作,加快推进市容环境提升与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突出重点区域,着力提升改造。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迎取居民支持。

(二)持续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空间。一是腾活空间,营造更好营商环境。二是招商选资,培育优质税源企业。

(三)重点推进沙坡尾片区有机更新。一是加强硬件配套。二是促进软件提升。

(四)更好打造特色民生服务品牌。一是精心做好老年人服务。二是精准帮扶困难群体。三是精细服务特殊群体。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2017,部门收入预算为8682.4万元,比2016年预算8673.69万元增加8.71万元,增长0.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6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8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2017,部门支出预算为8682.4万元,比2016年预算8673.69万元增加8.71万元,增长0.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255.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2.75万元,公用支出2292.41万元;

2.项目支出5427.2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82.4万元,比2016年预算8673.69万元增加8.71万元,增长0.1,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大事务-代表工作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日常视察等活动经费。

(二)政协事务-参政议政3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视察等活动经费。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定额和其他交通费支出。

(四)机关服务527.65万元。主要用于非编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工会福利经费405.15万元;办公用品购置费用15万元;街道后勤保障事务(含街道食堂经费)65万元;水电费13.5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邮电费17万元。

(五)事业运行435.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一般综合定额、工会福利经费及独生子女、探亲等支出。

(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便民中心租赁费38万元;办事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维护费14万元;办事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15万元;办事处非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10万元;订阅报刊杂志17万元;办公场所日常维修维护费10万元;其他零星费用30万元。

(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经费。

(八)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财政及审计工作经费。

(九)商贸事务-招商引资4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奖励及工商注册费等补贴。

(十)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慰问困难妇女、宣传费等活动费3万元;统战及侨台民宗活动及宣传等费用5万元;团委青年学习沙龙及志愿者活动费用等3万元;工会9万元(其中:工会经费6万,社区旅游年卡及医疗互助3万)。

(十一)行政运行403.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人员经费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一般综合定额、工会福利经费及独生子女、探亲等支出

(十三)专项业务18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50万元(其中:演武公园LED显示屏建设20万元;党建经费20万元;沙坡尾片区党建专项10万);宣传经费130万元(其中:各类纸媒专版宣传费用39万;舆情顾问费用20万;同《海西晨报》联合办报宣传费用50万;同《厦门晚报》全年合作费用21万)。

(十四)民兵11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疏散防空演练1万元;民兵预备役训练3万元;征兵工作、民兵政治教育和国防教育等经费7万元。

(十五)基层司法业务14.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含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警民联调室经费及办公场所租赁费用。

(十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11.34万元。主要用于协警人员经费204万元及社区综治人员经费220.34万元;治安防控维稳、“610”、禁毒治疗、综治宣传、信访工作及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奖代补等经费27万元;禁毒工作站、回归工作坊经费15万元;片区治安综合整治20万元;特殊人群关爱中心运作经费20万元;创建平安海域及避风坞整治5万元。

(十七)其他教育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补助经费、教师节慰问、六一儿童节慰问、扫盲经费及“爱心网校”“爱心家教”7万元;圆梦助学经费60万元;幼儿园退休教师1人退休金及3人住房补贴6万元。

(十八)其他技术研究和开发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信息化建设36万元(其中:社区网格化平台20万;宽带13万元;家综宽带专线2.5万元;防汛视频0.5万元);社区信息化建设5万元。

(十九)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讲座、科普活动周、更换科普画廊内容等科普工作相关支出。

(二十)群众文化30万元。主要用于温馨广场大家唱、春节元宵节日文艺活动大型广场表演、郑成功文化节等群众文化活动15万元;街道文化中心、社区文化站、图书馆经费及文化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15万元。

(二十一)体育竞赛17万元。用于各类体育活动12万元;马拉松、沙排、老年运动会等比赛费用5万元。

(二十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54.6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劳动保障站网格员人员经费238.69万元;退管片组长交通、通讯补贴街道部分及7个社区的基层小组长补贴16万元。

(二十三)拥军优属4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经费。

(二十四)老龄事务14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助老员经费31.5万元(每个社区1人,每年4.5万元);安康居家养老家政费用18万元;高龄老人补贴92.5万元;老人活动经费(含老年学校经费)6万元。

(二十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67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主任、书记、事务员及网格员人员经费545万元;社区办公用房装修10万元;社区电脑等电子设备购置20万元;社区非电脑等电子设备购置10万元;社区办公场所租金32万元;社区办公经费50万元(含助老工作运营经费每个社区1万元);社区人员招聘、培训及规范化建设11万元。

(二十六)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经费30元(含架空层空调20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经费75万元(其中:社工服务28万元;物业服务20万元;心理咨询服务10万元;医疗服务4.5万元;培训服务9万元;理发服务1.5万元;花草服务2万元);美丽厦门社区营造经费36万元(其中下沃知音艺术团文化提升1万元;南华“老乐汇”活动5万元;沙坡尾元宵灯会、端午祭、祈福水灯等30万元);鸿山社区购买服务经费50万元(其中:志愿者服务25万元;青少年服务25万元)。

(二十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务员及退休事业人员文明奖、过节费及公用定额支出。

(二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部分退休公务员及退休事业人员单位职业年金补缴支出。

(三十)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退养人员退养金支出及退养人员活动费支出。

(三十一)其他优抚支出36万元。用于遗属抚恤金、病退军人及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三十二)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承担的21名退役安置人员退休金及文明奖。

(三十三)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十四)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工作经费及开展爱国卫生、除四害消杀工作支出。

(三十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低保户低保金支出。

(三十六)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辖区低保(2500/户)及低收入家庭(1000/户)过节费70万元;春节期间慰问见义勇为、戒毒困难户16万元;长期帮扶16万元;其他民政对象18万元;困难残疾人入住托老院6万元;临时救助20万元;安康医疗助学6万元;春节重阳节慰问60岁以上无工作老人17万元;爱心超市经费6万元。

(三十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退管小组长培训3万元;春节重阳节两节慰问活动费用2万元;本市失业人员、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预计200人)2.5万元;劳务派遣人员、退休人员管理费7万元;其他劳动保障事务支出2.5万元。

(三十八)城市社区卫生机构8.96万元。主要用于厦港公卫中心退休人员文明奖、过节费及公用定额支出。

(三十九)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鸿山社区健康小屋开展血糖测试工作经费。

(四十)计划生育服务855.9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计生副主任、委员及管理员人员经费306.19万元;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协会组长工作补贴协会小组活动经费、一流协会创建经费.计生困难户慰问,企业协会活动经费等33万元;计生政策性奖励498.78万元(其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补助及慰问156.84万元、城镇独生子女奖扶335.88万元(市、区各承担50%)、独生子女低保困难补助1.26万元、独生子女奖励费4.8万元);计生执法经费3万元;“四术”及双查、妇科病普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10万元;计生宣传品制作及宣传培训经费5万元。

(四十一)行政单位医疗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街道公务员单位医保支出。

(四十二)事业单位医疗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街道事业人员单位医保支出。

(四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1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街道公务员、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十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1.28万元。主要用于非编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单位医保支出及街道、社区在职及退休人员体检费用。

(四十五)城管执法1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夜间整治及沙坡尾商圈整治经费10万元;综合执法经费8万元。

(四十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26.4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经费3万元;防汛防台工作经费10万元;街道气象服务站维护经费0.5万元;观景平台经费180万元(其中:23名管理员人员经费161万元、日常管理经费19万元);美丽厦门专项经费27.96万元;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80万元(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经费,按照厦思政办〔201553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办法通知》精神,对辖区内翻建的私危房进行以奖代补预估);文明城市创建经费25万元;用于辖区提升整治经费700万元。区专项。(其中:环避风坞内侧房屋立面及屋顶改造“以奖代补”、避风坞管理、沙坡尾渔人码头前期建设400万元;朝宗宫戏台、接官亭,环避风坞内侧观景平台浮雕建设250万元;沙坡尾工作坊购买服务50万元)。

(四十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50万元。主要用于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支出30万元;缴纳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公司17套公房租金及办理自管房产权证费用25万元;用于辖区内骑楼改造260万元(区级项目民族路、大学路骑楼工程尾款140万,代建、监理、设计等费用120万);用于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235万元。区专项。对老旧小区供水供气、排水管网、消防、供电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以及小区周边道路及环境进行景观绿化等提升。

(四十八)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2万元。主要用于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购置社区保洁用具及垃圾不落地工作支出37万元;用于支付街道承担的文明督导员补贴15万元。

(四十九)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演练、119宣传日等消防工作7万元;安全生产月宣传,辖区安监工作等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经费7万元;渔业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经费6万元。

(五十)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公司人员、办公及招商经费110万元;旧改公司人员、办公及拆迁经费100万元;商圈建设支出5万元。

(五十一)其他支出1220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支出30万元;用于思明南路453号(厦港消防大队)危楼改造支出1150万元(其中危房改造费用888.92万元;综合奖励154.7万元;通告费、维稳经费等其他费用56.2万元;搬迁业务调查费10万元;不可预见费及工作经费40.18万元);用于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4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6年支出预算持平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安排5.1万元相比下降1.96%,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缩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40.36万元相比下降38.55%,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编制2017年预算时,街道公务用车编制数8辆;20161223日启动公车改革后,核定街道公务用车编制数6辆。街道将按公车改革后核定的公务车编制数严控公务车运行费用。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26万元,比2016年预算198.54增加31.72万元,增长0.8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9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82.4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厦港街道预算公开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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