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910-06-01-2018-001 成文时间 2018-01-25
发布机构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6 17:08 来源: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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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港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依法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四)积极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五)落实人口计划指标,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七)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

  (八)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的1个事业单位、7个社区和2个公司,分别是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下沃社区、南华社区、福海社区、鸿山社区、蜂巢山社区、沙坡尾社区、巡司顶社区、厦门鑫厦港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厦港旧城改造有限公司。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为行政单位。行政编制15人,实有在编15人;非编人员指标151人,实有人员148人;机关离退休人员15人。

  (二)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5人,实有在编20人;离退休事业人员31人。

  (三)厦门市思明区下沃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9人。

  (四)厦门市思明区南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8人。

  (五)厦门市思明区福海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9人。

  (六)厦门市思明区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9人。

  (七)厦门市思明区蜂巢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8人。

  (八)厦门市思明区沙坡尾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委员编制11人,实有在编11人。

  (九)厦门市思明区巡司顶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自治组织。委员编制9人,实有在编9人。

  (十)厦门鑫厦港招商服务有限公司为街属国有企业,现有人员6人。

  (十一)厦门厦港旧城改造有限公司为街属国有企业,现有人员5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厦港街道办事处主要任务是:着力转型助推发展,持续推进产业提升十大重点领域,统筹生产、生态布局,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优化良性互动,为我区产业提升添砖加瓦。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增后劲,腾活空间做强产业。一是腾活空间换增量。二是谋划布局促升级。三是招商选资抓龙头。

  (二)谋特色,打造沙坡尾文化生态街区。一是继续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二是大力发展旅游产业。

  (三)提品质,改善城区宜居环境。一是环境整治再提升。二是垃圾分类再精细。

  (四)补短板,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港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入预算为8329.1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53.24万元,下降4.0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32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29.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港街道办事处2018年支出预算为8329.1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53.24万元,下降4.0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725.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52.03万元,公用支出2373.61万元;

  2.项目支出4603.52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29.1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8682.4减少353.24万元,下降4.07%,主要是由于减少思明南路453号(厦港消防大队)危楼改造的一次性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大事务-代表工作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日常视察等活动经费。

  (二)政协事务-参政议政1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视察等活动经费。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定额和其他交通费支出。

  (四)机关服务596.37万元。主要用于非编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工会福利经费483.5万元;办公用品购置费用15万元;水电费13.56万元;邮电费17万元;物业管理费12.5万元;街道后勤保障事务(含街道食堂经费)54.81万元。

  (五)事业运行575.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一般综合定额、工会福利经费及独生子女、探亲等支出。

  (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3.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所日常维修维护费8万元;办事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维护费8万元;街道便民中心租赁费35.1万元;其他零星费用20万元;订阅报刊杂志17万元;办事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10万元;办事处非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

  (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经费。

  (八)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财政及审计工作经费。

  (九)商贸事务-招商引资2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奖励及工商注册费等补贴。

  (十)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慰问困难妇女、宣传费等活动费3万元;统战及侨台民宗活动及宣传等费用5万元;团委青年学习沙龙及志愿者活动费用等3万元;工会工作经费3.5万元。

  (十一)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60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人员经费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一般综合定额、工会福利经费及独生子女、探亲等支出。

  (十三)专项业务322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经费2万元;依据厦思委组[2017]16号(关于印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安排基层党建阵地建设经费75万元;街道顶沃仔39号(下沃社区党建中心等)碧山路29号(鸿山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场所装修70万元;宣传经费135万元;党建经费40万元(其中:关工委8.5万;党建31.5万)。

  (十四)国防动员-民兵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疏散防空演练1万元;民兵预备役训练1.5万元;征兵工作、民兵政治教育和国防教育等经费3.5万元。

  (十五)基层司法业务16.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10万元(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信访等)、警民联调室经费及办公场所租赁费用4.5万元,新增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年底慰问及街道多元化纠纷中心工作经费2.1万元。

  (十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67.81万元。主要用于协警人员经费204万元及社区综治人员经费221.39万元;主要用于治安防控维稳、“610”、禁毒治疗、综治宣传、信访工作19.77万元;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奖代补等经费22万元;禁毒工作站、回归工作坊经费12万元;区政府[2017]阅办单80048号碧山所34名协警食堂就餐伙食补贴8.23万元;特殊人群关爱中心运作经费25万元;创建平安海域及避风坞整治2万元;户长补贴和群防群治奖励53.42万元。

  (十七)其他教育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退休教师1人退休金及3人住房补贴6万元;幼儿园补助经费、教师节慰问、六一儿童节慰问、扫盲经费及“爱心网校”“爱心家教”7万元;圆梦助学经费50万元。

  (十八)其他技术研究和开发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信息化建设35万元(其中:社区网格化平台20万元;宽带13万元;家综宽带专线2.5万元;防汛视频0.5万元);社区信息化建设3万元。

  (十九)科学技术普及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讲座、科普活动周、更换科普画廊内容等科普工作相关支出。

  (二十)群众文化30万元。主要用于温馨广场大家唱、春节元宵节日文艺活动大型广场表演、郑成功文化节等群众文化活动15万元;街道文化中心、社区文化站、图书馆经费及文化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15万元。

  (二十一)体育竞赛8万元。主要用于马拉松等大型赛事志愿者服务保障、居民体育赛事服务保障。

  (二十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92.9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劳动保障站网格员人员经费247.97万元;退管片组长交通、通讯补贴:市区街4:3:3比例,150元/月/人,每季度按实际小组长人数补贴:街道45元/人,有退管组长246人,预算12万元;新增孤寡退休人员住院护理费18万元;就业困难就业奖励政策下放街道15万。   

  (二十三)拥军优属4.5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经费。

  (二十四)老龄事务230万元。主要用于安康居家养老家政费用12万元;根据厦思政办【2017】69号要求,购买7个社区为老服务共72万;老人活动经费(含老年学校经费)6万元;高龄老人补贴140万元。

  (二十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653.8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主任、书记、事务员及网格员人员经费554.86万元;社区办公经费42万元;社区办公用房装修8万元;社区办公场所租金29万元;社区电脑等电子设备购置5万元;社区非电脑等电子设备购置10万元;社区人员招聘、培训及规范化建设5万元。

  (二十六)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62.5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经费30万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经费73.5万元(其中:社工服务28万,物业服务20万,心理服务10万,医疗服务5万,培训服务12万,理发服务1.5万,花草服务2万);日间照料中心装修及购买服务45万元;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经费14万元。

  (二十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7.1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务员及退休事业人员退休金差额及文明奖、过节费、公用定额支出。

  (二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九)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退养人员退养金支出及退养人员活动费支出。

  (三十)抚恤-其他优抚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抚恤金、病退军人及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三十一)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承担的21名退役安置人员退休金及文明奖。

  (三十二)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十三)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工作经费及开展爱国卫生、除四害消杀工作。

  (三十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辖区低保户低保金支出。

  (三十五)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特困补助金。

  (三十六)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5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辖区低保(2500元/户)及低收入家庭(1000元/户)过节费70万元;街道长期帮扶16万;其他民政对象7万;困难残疾人入住托老院6万;临时救助5万;安康医疗及助学5万;春节重阳节慰问60岁以上无工作老人25.5万;爱心超市经费6万;无工作参战退役人员临时困难救助2.5万;春节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戒毒困难户等12万元。

  (三十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本市失业人员、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预计200人)2万;劳务派遣人员、退休人员管理费7万;其他劳动保障事务支出2.5万。

  (三十八)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4.59万元。主要用于厦港公卫中心退休人员退休金补差及文明奖、过节费、公用定额支出。

  (三十九)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PCO公司消杀服务21万元;健康小屋开展血糖测试等工作经费5万。

  (四十)计划生育服务897.8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计生副主任、委员及管理员人员经费301.62万元;医养结合工作经费3.5万元;“四术”及双查、妇科病普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1.5万元;计生政策性奖励548.07万元(其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补助及慰问178.22万元、城镇独生子女奖扶358.38万元);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协会组长工作补贴协会小组活动经费、一流协会创建经费.计生困难户慰问,企业协会活动经费等38.82万元;计生执法经费0.8万元;计生宣传品制作及宣传培训经费3.3万元。

  (四十一)行政单位医疗10.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街道公务员单位医保支出。

  (四十二)事业单位医疗1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街道事业人员单位医保支出。

  (四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9.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街道公务员、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十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32万元。主要用于非编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单位医保支出及街道、社区在职及退休人员体检费用。

  (四十五)城管执法40.44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夜间整治10万元;综合执法经费16.23万(其中两违8万、增加环保(长生态文明建设)2万);新增城管中队伙食补贴(15+32)人每人每餐12元,每天1餐,每月21天)共计14.21万元。

  (四十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58.9万元。主要用于观景平台经费180万元(其中:23名管理员人员经费161万元、日常管理经费19万元);社区书苑建设3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1.4万元;防汛防台工作经费4万元;街道气象服务站维护经费0.5万元;文明城市创建经费25万元;立面整治及两违拆除扫尾费用25万元;不见天23号后档土墙排险工程189万元;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40万元(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经费,按照厦思政办〔2015〕53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办法通知》精神,对辖区内翻建的私危房进行以奖代补预估);沙坡尾提升整治经费264万元,区专项。

  (四十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上缴房产局17套公房租金及办理自管房产权证费用25万元;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经费3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400万元,2016年老旧小区项目思明南路402号、民族路127号、厦港新村34号之1-6、思明南路361号之一、之二、之三剩余65%工程款及相关代建、监理、设计费用;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经费项目:下沃仔9号/11号、寿彭路1号1号楼。2018年先预算400万元,再根据工程支出进度追加预算。

  (四十八)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垃圾分类经费397万元(其中:分类桶预算11万、垃圾袋按一年量185万、督导员工资预算147万、宣传经费54万(20元/户));街道承担的文明督导员补贴15万元;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购置社区保洁用具及加垃圾不落地工作经费等30万元。

  (四十九)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燃气安全排查购买服务6.84万;新增企业安全排查购买服务15万;消防维保、演练、灭火器灌装等2.56万;楼道灯维保费2万;征订杂志0.2万;制作宣传品、一封信等5.4万。

  (五十)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公司经费80万元(其中7名工作人员经费50万元、办公经费10万元及招商工作经费20万元);旧改公司经费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万元;办公经费6万元;办公设备更新5万元;拆迁项目业务费及工作经费18万元);商圈建设支出3万元。

  (五十一)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其他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厦思委办[2017]48号文件安排对口帮扶贫困村-临夏县路盘村(大杨树)扶贫经费。

  (五十二)其他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30万元;综合发展经费3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港街道办事处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25%,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91万元,比2017年预算200.26万元增加3.91万元,增长1.9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厦港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8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港街道办事处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29.1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厦港街道办事处

  二0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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