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港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依法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四)积极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五)落实人口计划指标,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七)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
(八)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的1个事业单位、7个居委会和2个公司,分别是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下沃社区居委会、南华社区居委会、福海社区居委会、鸿山社区居委会、蜂巢山社区居委会、沙坡尾社区居委会、巡司顶社区居委会、厦门鑫厦港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厦港旧城改造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属行政单位,行政人员编制15名,事业人员编制25名,非在编雇用人员指标149名。
实有行政人员14名,事业人员24名,退休公务员16名,退休事业人员20名,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事业人员11名,非在编人员149名。另有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社区工作者(两委以上)65名,社区退养人员59名,社区文明督导员61名,协警队员34名。实有自有汽车4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厦港街道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在新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的幸福思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五个思明”,在三方面九项具体工作上重点发力:
(一)经济上,引育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引进项目增后劲。二是着力挖潜增收育税源。三是着力整合资源强商圈
(二)环境上,注重提升,扮靓高颜值街区。一是提升沙坡尾文化生态街区品味。二是提升厦港老城区宜居品质。三是提升市容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民生上,突出实效,提供高水平服务。一是突出“一居一品”。二是突出平安建设。三是突出医养结合。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港街道办事处2019年收入预算为7185.1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8329.16减少1144万元,下降13.7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18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85.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港街道办事处2019年支出预算为7185.1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8329.16减少1144万元,下降13.7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885.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45.94万元,公用支出2639.35万元;
2.项目支出3299.87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85.1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8329.16减少1144万元,下降13.73%,主要是由于减少建设性项目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大事务-代表工作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报协办认刊;人大代表季度视察活动、代表培训等。
(二)政协事务-参政议政1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视察等活动经费。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定额和办公经费。
(四)机关服务505.8万元。主要用于非编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工会福利经费391万元;物业管理费13万元;水电费14万元;办公用品购置费用5万元;邮电费18万元;街道后勤保障事务(含街道食堂经费)54.9万元。
(五)事业运行57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一般综合定额、工会福利经费及独生子女、探亲等支出。
(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3.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便民中心租赁费39.5万元;办公场所日常维修维护费22万元;其他零星费用8.5万元;办事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维护费10万元;订阅报刊杂志17万元;办事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11.6万元;办事处非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15万元。
(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4.9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经费及第四次经济普查费用
(八)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方审计、绩效管理、财务资料凭证装订、内控制度撰写等财务业务费。
(九)商贸事务-招商引资1.7万元。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及工商注册等费用。
(十)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35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慰问困难妇女、宣传费等活动费;统战及侨台民宗活动及宣传等费用;团委青年学习沙龙及志愿者活动费用等;工会工作经费。
(十一)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5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人员经费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4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定额、其他交通费、公务员一般综合定额、公务员工会福利经费及公务员独生子女、探亲等支出。
(十三)专项业务199.75万元。用于党建经费34万元(含关工委经费);党风廉政建设经费1.7万元;依据厦思委组[2017]16号(关于印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安排基层党建阵地建设经费49.3万元;宣传经费114.75万元(含各类纸媒专版宣传费用;舆情顾问费用;厦港晨报;同《厦门晚报》全年合作费用;微信运营)。
(十四)国防动员-民兵6.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疏散防空演练;民兵预备役训练;征兵工作、民兵政治教育和国防教育等经费。
(十五)基层司法业务7.6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信访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年底慰问及街道多元化纠纷中心工作经费。
(十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97.19万元。主要用于协警人员经费231.2万元、区政府[2017]阅办单80048号碧山所34名协警食堂就餐伙食补贴8.23万元及社区综治人员经费268.04万元;治安防控维稳、“610”、禁毒治疗、综治宣传、信访、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奖代补等经费58.27万元;禁毒工作站、回归工作坊经费14.45万元;特殊人群关爱中心运作经费17万元。
(十七)其他教育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退休教师1人退休金及3人住房补贴6万元;幼儿园补助经费、教师节慰问、扫盲经费及“爱心网校”“爱心家教”2.5万元;依据《厦门市思明区圆梦助学办法》(厦思财【2016】224号)文件精神。
(十八)其他技术研究和开发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信息化建设32万元(其中:社区网格化平台、宽带;家综宽带专线;防汛视频);社区信息化建设2万元。
(十九)科学技术普及1.7万元。主要用于科普版报制作及科普活动开展。
(二十)群众文化25.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协管员工资,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费用。
(二十一)体育竞赛1.7万元。主要用于马拉松赛事志愿者服务保障。
(二十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26.2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劳动保障站网格员人员经费207.24万元;退管片组长交通、通讯补贴:市区街4:3:3比例,150元/月/人,每季度按实际小组长人数补贴:街道45元/人,有退管组长246人,预算15万元;新增孤寡退休人员住院护理费4万元。
(二十三)拥军优属2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经费。
(二十四)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30.25万元。主要用于安康居家养老家政费用32万元;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经费7万元;根据厦思政办【2017】69号要求,购买7个社区为老服务共72万;老人活动经费(含老年学校经费)4.25万元;高龄老人补贴115万元。
(二十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844.2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主任、书记、事务员及网格员人员经费750.36万元;社区办公经费42万元;社区办公用房装修4.75万元;社区办公场所租金32.1万元;社区电脑等电子设备购置5万元;社区非电脑等电子设备购置5万元;社区人员招聘、培训及规范化建设5万元。
(二十六)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8.52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经费30万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经费73.52万元。
(二十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2.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务员及退休事业人员退休金差额及文明奖、过节费、公用定额支出。
(二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九)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退养人员退养金支出及退养人员活动费支出。
(三十)抚恤-其他优抚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抚恤金、病退军人及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三十一)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承担的21名退役安置人员退休金及文明奖。
(三十二)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7.2万元。其中用于缴纳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工作经费4万元;一户多残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生活补助13.2万元。
(三十三)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工作经费及开展爱国卫生、除四害消杀工作。
(三十四)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特困补助金。
(三十五)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6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厦思政民【2018】4号要求,发放过节费82万元:低保对象每人年2550,特困人员每人每年年2700元,低收入对象每人每年2500元,按照目前低保在册人数200人,特困40人,低收入80人测算;85万元用于街道长期帮扶;其他民政对象帮扶;困难残疾人入住托老院补助;临时救助;安康医疗及助学;春节重阳节慰问60岁以上无工作老人;爱心超市经费;无工作参战退役人员临时困难救助;春节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戒毒困难户等合计。
(三十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本市失业人员、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预计200人)2万;劳务派遣人员、退休人员管理费5万;其他劳动保障事务支出2万。
(三十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34.12万元。主要用于厦港公卫中心退休人员退休金补差及文明奖、过节费、公用定额支出。
(三十八)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PCO公司消杀服务21万元;健康小屋开展血糖测试等工作经费5万。
(三十九)计划生育服务923.7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计生副主任、委员及管理员人员经费289.92万元;医养结合工作经费5.27万元;“四术”及双查、妇科病普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1万元;计生政策性奖励591万元;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协会组长工作补贴协会小组活动经费、一流协会创建经费.计生困难户慰问,企业协会活动经费等33.15万元;计生执法经费0.42万元;计生宣传品制作及宣传培训经费2.8万元。
(四十)行政单位医疗1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街道公务员单位医保支出。
(四十一)事业单位医疗1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街道事业人员单位医保支出。
(四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1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街道公务员、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十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4万元。主要用于非编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单位医保支出及街道、社区在职及退休人员体检费用。
(四十四)城管执法47.06万元。其中33.15万元用于城管夜间整治及综合执法经费;厦港执法中队办公场所租金及办公水电费;13.91万元用于城管中队伙食补贴46人,每人每餐12元,每天1餐,每月21天)。
(四十五)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9.09万元。其中用于森林防火经费1.19万元;街道气象服务站维护经费2万元;防汛防台工作经费5.1万元;文明城市创建经费6.8万元;社区书苑建设17万元;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34万元;观景平台经费153万元。
(四十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3.7万元。主要用于上缴房产局6套公房租金及办理自管房产权证费用14.2万元;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经费59.5万元, 2019年先预算已经递交资料项目,日后再根据财审的以奖代补追加预算。
(四十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80.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垃圾分类经费548万元(用于购置分类桶、垃圾袋,支付督导员工资及宣传费用);街道承担的文明督导员补贴12.75万元;日常及节日市容环境整治、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开展洁净家园、小区物业检查、考评经费等20万元。
(四十八)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38.25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企业安全排查、燃气安全排查购买服务;消防维保、演练、灭火器灌装等;楼道灯维保费;制作宣传品等。
(四十九)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旧改公司经费80万元;商圈建设支出2.55万元。
(五十一)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其他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厦思委办[2017]48号文件精神,安排对口帮扶贫困村-临夏县路盘村(大杨树)58万元,罗洼乡10万元,彭阳县10万。
(五十二)其他支出—其他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招商引资工作76.5万元;综合发展经费42.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港街道办事处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根据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1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8.16万元,比2018年预算203.91万元增加4.25万元,增加2.0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厦港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港街道办事处2019年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份,涉及财政资金7185.16万元;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财政资金1521.7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厦港街道办事处
二0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