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910-06-01-2023-001 成文时间 2023-01-28
发布机构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2023年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3年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3年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28 10:08 来源: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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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健康、计生服务、退役军人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政策。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落实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服务企业工作,做好经济统计等工作。

  (六)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厦港街道办事处

  42

  4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聚神聚力抓好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落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学用结合,挖掘保护红色文化资源。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报告会、专题辅导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用好辖内破狱斗争旧址等红色遗址及街道社区党群阵地,成立学习宣讲团,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持续抢救性挖掘保护蒋厝、卢厝和破狱斗争旧址等红色文化遗迹,开展破狱斗争旧址周边改造工程,对破狱周边建筑进行立面整治提升并塑造入口广场等景观节点,强化文物和红色旅游文化资源清晰度。

  (二)长远谋划,推动老城区改造提升。一是策划生成福海片区改造项目。结合轨道3号线南延段及未来轨道7号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轨道沿线强相关的福海、蜂巢山、厦大南门片区改造提升,谋划危房解危民生解困项目。二是推动实施“沙坡尾·吃堡”外立面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市环艺会议研究通过的“沙坡尾·吃堡”外立面改造提升方案,推动相关企业开展立项、招投标和施工,对外立面进行改造提升,使单体建筑的整体形态、风格与沙坡尾街区景观风貌相协调。三是筹备酝酿沙坡尾西片区主入口改造项目。以渔监大楼及艺术西区门口作为西片区主入口,植入渔港元素,开展彩化亮化,提升老街视觉效果。四是启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继续开展厦门大学思明南路298号加固工程;持续对片区内大埔头等暂未施工老旧小区的建筑物本体、内部环境、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逐步提升社区人居环境品质。

  (三)引强培优,力促经济高质量增长。一是拓增量。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力促项目落地,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招商力度,不断扩大有效投资。以空间换发展”,全局规划片区旅游、产业新业态。对接高能资本—悦海湾项目,为辖区引入高端医疗新业态。继续建设集酒店、办公为一体的厦门国际交流中心综合性大楼,推动土方开挖和立柱桩施工;推动飞地项目——凌云玉石酒店相关地块挂牌出让。二是强存量。加强团队内部作风建设,落实“快、优、实”的要求,强化“晒、比、问”的机制。以沟通促效益,助力企业快速发展。注重企业发展质量,加强企业走访,深入讲解政策细则,服务好重点关注的招商项目在库且纳统企业,推动经济行稳致远。

  (四)科学统筹,维护街区安全稳定。压实平安建设责任,兜底工作抓实抓出成效,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注重创新治理方式,结合街道实际,在矛盾化解、治安联防、群众服务等方面推出一批社会治理“微创新”项目,打造更多“微品牌”,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治理,以老旧住宅、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为重点,深入排查整改电气线路火灾隐患突出风险问题,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电气线路改造。

  (五)穿针引线,提升网格(小区)精细治理水平。发挥好网格(小区)党组织作用,入户中更加精细和全面,把“近邻·思民”、文明创建、平安三率宣传、垃圾分类宣传、安全隐患排查等入户事项都统筹起来。依托已建成的社区、小区党群服务阵地,用好“近邻智囊团”,持续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动员社区规划师、警察、律师、医生、教师等有一技之长的能人达人发挥作用,主动对接邻里需求,提供“陪伴式”、“嵌入式”服务。把“帮邻到家”网格精准入户机制、“社企共建”机制活用到其他社区、小区,让各社区的治理成效更均衡。以“演武一期”小区综合治理为契机,找准小区治理的短板,建立完善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互联互通、共商共议的管理机制,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入预算为8145.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9.32万元,下降0.7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14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4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支出预算为8145.1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9.32万元,下降0.7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786.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28.07万元,公用支出1158.89万元;

  2.项目支出3358.19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5.1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9.32万元,下降0.72%。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改革及项目经费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1.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履职活动、人大代表报刊费用及智慧人大平台维护费用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0.5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宣传、调研等活动经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0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定额和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873.87万元。主要用于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工会福利费支出、办公用品购置费用、街道后勤保障事务(含街道食堂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19.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公积金、一般综合定额、工会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95.6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公用房租金、办事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办事处非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费、办事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维护费、办公场所日常维修维护费、订阅报刊杂志、其他零星费用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等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9.2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方审计、第三方工程审核、绩效管理、一体化平台服务费、企业清理代理服务费等财务业务费用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妇联开展宣传、慰问、教育阵地建设等活动经费;新阶联、侨联、统战及侨台民宗宣传等活动经费;团报团刊征订、团委青年学习沙龙及志愿者活动费用;工会工作经费等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2.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人员经费等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会福利经费、一般综合定额、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104.0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含关工委经费)、宣传经费、基层党建阵地建设经费、示范点建设经费等支出。

  1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4.0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宣传、新兵手术费用减免、应急疏散防空演练、国防教育、装备物资以及发放集训补贴等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4.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信访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年底慰问及街道多元化纠纷中心工作经费等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342.20万元。主要用于协警工资、派出所补助经费、综合整治经费、禁毒工作经费、特殊人群关爱中心购买禁毒社工服务、关爱中心日常维护、宣传等支出。

  1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17.50万元。主要用于厦港街道幼儿园退休经费、厦港幼儿园生均费及终身教育日活动经费等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平台服务费、专线服务费、街道社区网络日常维护费用等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1.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讲座、科普活动周、更换科普画廊内容等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8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协管员费用、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等费用、非遗文化活动费用及卢厝项目费用等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1.8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比赛活动经费及部分体育场地维修经费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5.8万元。主要用于低保人员就业奖励、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113.7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社区两委及网格员)人员经费及工会福利费支出、社区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社区非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社区办公经费、社区活动中心、办公用房装修改造、社区办公用房租金及社区人员招聘、培训及规范化建设等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2万元。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原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社工专业服务经费及实践所设施设备维修、制度上墙等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0.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含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退休金、公用定额等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8.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25.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退养人员退养金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出及退养人员活动费等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53.0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抚恤金、病退军人及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无军籍干部职工退休金等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及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经费等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8.00万元。主要用于一户多残低保和残疾低保收入家庭生活补助经费、为重度残疾人购买居家服务经费等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工作经费及开展爱国卫生、除四害消杀工作等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4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辖区低保户低保金等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5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款及圆梦助学等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每月发放在册特困户特困补助金等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1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对象过节费,发放孤寡老人入住养老院补助、民政对象补助、其他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及春节慰问等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八一慰问辖区部队等双拥经费等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本市失业人员、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等劳动保障事务支出。

  3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36.6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退休金及公用定额支出。

  3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6.00万元。主要用于PCO公司消杀服务、社区卫生院购买服务(血糖检测)及社区健康小屋日常维护等支出。

  4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818.50万元。主要用于协会专职副会长和小组长补贴、爱心餐桌、计生特殊家庭节日慰问,计生政策性奖励,“四术”及双查、妇检经费,医养结合工作经费等支出。

  4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街道公务员单位医保等支出。

  4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49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在职事业人员单位医保等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0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7.9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在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57.50万元。主要用于安康居家养老家政费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龄老人补贴、社区助老员助老经费、老年活动经费等支出。

  4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35.00万元。主要用于厦港城管执法中队工作经费、城管办公场所租金及水电费、日常及应急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4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6.00万元。主要用于观景平台日常管理经费、社区书院建设,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文明城市创建经费、森林防火经费、防汛抗台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等支出。

  4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公房租金、房产管理费用、房产出租评估费及租赁纠纷诉讼费等支出。

  4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05.00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小区治理小额“以奖代补”项目奖补资金,垃圾分类督导员及专职人员费用、垃圾桶、劳保用品、执法工作装备及宣传培训、工作创新经费,辖区零星用工、市容整治等工作经费,小区物业管理法律服务及组织培训经费、建设“共享物业”试点小区等支出。

  5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87.22万元。主要用于沙坡尾工作坊购买服务及避风坞渔船购买服务等支出。

  5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4.00万元。主要用于沙坡尾商圈人流量监测等支出。

  5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48.0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维保、演练、灭火器灌装等,楼道灯及老城区消防改造维修费,购买服务燃气安全排查,购买服务企业安全排查,食品安全,安全教育馆运营等支出。

  5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8.20万元。主要用于拆迁公司经费,突发性、应急性项目等综合发展经费,招商协税经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12.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民政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包含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经费、家综中心购买服务、抚恤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助、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城市居民最低户过节费、其他城镇社区救济支出、双拥经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安康居家养老家政费用、高龄老人补贴、老年活动经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助老员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厦思〔2016〕2号文件落实《思明区高龄津贴发放办法》和《关于提高全区基层老年学校教师授课补贴标准的请示》进行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利益,维护社会稳定;(2)完善家综设施设备、根据需要制作氛围布置内容等;(3)购买一年期限的社工专业服务,为辖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青少年,提供专业社工服务;(4)关爱老年人群体,提高为老服务水平;(5)每月及时足额通过社会化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给每位重点优抚对象;(6)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利益,维护社会稳定;(7)用于八一慰问共建部队、八一社区座谈会、开展双拥宣传;(8)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通过招聘会,项目制培训等方式实现就业;(9)完成对高龄老人的基本保障性补助发放,切实改善基生活水平。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862.5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862.50万元。其中:

  (1)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经费项目2万元;

  (2)家综中心购买服务项目20万元;

  (3)抚恤支出项目53万元;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助项目240万元;

  (5)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项目55万元;

  (6)特困人员救助项目100万元;

  (7)城市居民最低户过节费项目105万元;

  (8)其他城镇社区救济支出项目23万元;

  (9)双拥经费项目2万元;

  (1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5万元;

  (11)安康居家养老家政费用项目30万元;

  (12)高龄老人补贴项目135万元;

  (13)老年活动经费项目4万元;

  (1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2万元;

  (15)社区助老员经费项目86.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计生管理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包含计生协会经费、计生政策性奖励、双查、四术、妇检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厦府办〔2013〕213号文件、厦府办〔2016〕131号文件、厦思政办〔2018〕16号文件、闽价服〔2009〕295号文件等进行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计生协会经费:用于协会专职副会长和小组长补贴、关怀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爱心餐桌及计生特殊家庭节日慰问;(2)计生政策性奖励:根据政策文件对于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进行奖励;(3)双查、四术、妇检经费:“四术”及双查、妇科病普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817.5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817.50万元。其中:

  (1)计生协会经费项目27万元;

  (2)计生政策性奖励项目790万元;

  (3)双查、四术、妇检经费0.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城市管理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包含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垃圾分类、提升整治费用、商圈建设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厦思政办〔2022〕29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等进行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私危房的排查、治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背街小巷内部的树木修剪、背街小巷巷道破损修缮、50年以上建筑普查甄别;(2)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开展日常文明创建,文明交通,文明校园周边等相关文明工作,共同助力厦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3)垃圾分类:到2023年底,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4)提升整治费用:对避风坞渔船进行有效管理,引导周边居民群众共谋共建共管,打造有活力有魅力、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沙坡尾;(5)商圈建设经费:监测辖区人流量,观察商圈人流变化,引导做好旅游消费和旅游分流,充分利用人脸识别功能为辖区治安服务。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81.22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581.22万元。其中:

  (1)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项目10万元;

  (2)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10万元;

  (3)垃圾分类项目470万元;

  (4)提升整治费用项目87.22万元;

  (5)商圈建设经费项目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1.3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6万元,下降0.8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3.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5.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0.5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厦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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