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利,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依法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五)积极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六)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八)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九)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帮助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港街道包括1 个机关行政处室、1个事业单位及7 个下属社区,2个下属公司。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港街道办事处 |
行政单位 |
行政人员编制14人;非在编雇用人员132人 |
行政人员14人;非在编雇用人员125人 |
厦港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事业人员编制25人 |
事业人员25人 |
厦港旧城改造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
8人 |
鑫厦港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
5人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部门主要任务是:围绕市、区工作部署,突出抓好“两片区一中心” 项目建设,着力做好经济质量提升、社会治理创新、民生服务保障、党建亮点培育等工作,致力提升辖区居民的幸福指数。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质量齐抓,促进经济稳步增长。2014年完成财政总收入7.5亿元(含新下放企业税收),比增21%;其中街道级收入4350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内资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完成内资招商18.9亿元,完成年度任务12亿元的157.5%;完成外资招商2000万美元,完成年度任务2000万美元的100%;实际到资1220万美元,完成年度任务1200万美元的102%。固定资产投资11.2亿元,完成预期目标9亿元的124%,完成奋斗目标11亿元的102%。完成商贸业营业额90亿元,比增9.76%;工业产值2.8亿元,同比下降6.67%。
(二)共同缔造,重点攻克“两片区一中心”。结合群众路线走街入户,运用共同缔造工作法,分类实施“21+N”项目,重点推动下沃、巡司顶“两片区”综合改造,提升辖区宜居品质;精心打造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探索在帮扶上实现共同缔造的新思路。
(三)主动作为,全面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构建平安和谐家园;发展特色创意文化;关爱帮扶特殊人群。
(四)为民务实,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基层基础建设有效夯实;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4年上年结转结余124.33万元,本年收入6374.27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本年支出6326.61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1.9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12.57万元,本年收入5880.63万元,本年支出5879.97万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2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 0.26万元,本年收入205.01万元,本年支出204.99万元,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结余0.27万元。
(二)2014年基本支出2630万元,项目支出3696.6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879.9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9万元。
(1)人大事务8.8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及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及人大代表补选专项支出。
(2)政协事务5.86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街道联络组活动专项支出。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37.93万元。主要用于16名机关公务员及5名党政办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支出,工会福利定额及公用定额;8辆公务车汽车定额。街道门户网站(微信平台)费用、资产、档案整理等其他杂项费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统计信息事务34.6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及第三次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及统计调查专项支出。
(5)财政事务费85.97万元。主要用于财经办5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国税协税员及1名工商合同工的人员支出,5名事业编制人员工会福利定额及公用定额;财务、审计等工作支出。
(6)商贸事务121.99万元。主要用于5名招商公司非编人员的人员支出及工会福利定额;招商引资中介奖及招商引资等工作支出。
(7)港澳台侨事务8.6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和社区侨联负责人经费补助专项支出。
(8)群众团体事务24万元。主要用于为妇联、团委、统战、侨台民宗等工作支出及鸿山社区未成年人基地建设支出。
(9)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45.52万元。主要用于兼职组织员、纪检员各1名及7名社区党建专委的人员支出及2名非编人员工会福利定额;党报党刊订阅、道德讲堂、智慧讲堂、成功论坛等宣传、文明建设支出;基层党组织、非公党支部经费,七一系列活动等党建支出;关工委工作补贴、夏令营、六一节困难儿童慰问;与《海西晨报》联合办报《厦港晨报》费用支出等。
(10)组织事务4.2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工商系统聘任兼职组织员工作专项经费及两新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11)宣传事务0.72万元。主要用于“五老”网吧监督员经费补助专项。
(1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63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禁毒责任状考核、平安创建、非公企业党建、未成年人道德建设及城区文明程度指数(常规项目)测评等专项经费支出。
2、国防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疏散防空演练、民兵预备役训练;征兵工作,民兵政治教育和国防教育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364.99万元。
(1)司法1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工作、警民联调室及办公场所租赁费用。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53.99万元。主要用于34名协警、21名社区综治副主任、禁毒专委、管理员人员支出;碧山派出所重点整治、治安维护等工作支出、治安防控设施改造提升经费、边防派出所平安海域共建支出;社区综治工作、维稳信访工作;禁毒工作站、回归工作坊经费;禁炮宣传及综治平安创建“三率”宣传支出,平安中心、治保会、见义勇为人员慰问、610工作等综治支出。
4、教育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1名退休教师退休金及4名退休教师房帖;教师节慰问金及幼儿园工作经费支出;幼儿园扶持经费支出(每年每生60元,214名学生)。
5、科学技术56.7万元。
(1)技术研究与开发4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微信平台运营、社区网格化信息平台租用及系统运营费、机关电子政务工作、办公设备购置及企业研发资金支出。
(2)科学技术普及11.66万元,主要用于为科普宣传等工作支出;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经费、基层科普活动补助经费及建设鸿山社区青少年工作室部分专项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50.99万元。
(1)文化33万元。主要用于依托“微风乐集”举办广场音乐会,温馨广场大家唱、春节元宵大型广场表演、郑成功文化节等群众文化活动支出。
(2)体育17.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体协活动;马拉松、沙排、柔力球运动、老年运动会等街道社区各项体育赛事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1916.43万元。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12.85万元。主要用于4名街道劳动保障所事业人员及39名社区劳动保障站人员、3名街道劳动保障所非编人员,共计31人人员支出、工会福利定额及公用定额;180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 214名退管小组长补贴及招聘会、失业人员技能培训、政策宣传等劳动保障工作支出。全民养老、医保工作统筹专项、市拨超工作量(退休人员管理活动)专项、“两网化”建设专项支出。
(2)民政管理事务677.35万元。3名街政办事业编制人员、2名非编人员,40名社区工作者(含书记、主任、民政助理员及事务委员、网格员)人员支出,工会福利定额、公用定额;辖区高龄老人补贴、慰问费及社区老年协会会长补贴;街道老人服务中心建设支出;社区办公经费(每个社区年定额6万元)及办公场所租金;网格化工作及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社区基层小组长经费;社区八一共建经费、爱心超市、居家养老、困难户慰问等其他民政事务支出。90周年老年人重阳节慰问、高龄补贴、百岁老年人高龄补贴补助、老年节高龄慰问金专项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93.99万元。主要用于9名退休公务员,5名机关工勤退休人员,9名事业退休人员,7名非编退休人员,52名社区退养人员,共计82人退休经费支出;23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定额支出及离退联工作经费支出
(4)就业补助40.7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补助及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目标责任状考核专项支出。
(5)抚恤112.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抚恤金、病退军人及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烈士纪念日慰问经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部分优抚对象八一慰问经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海工一团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费、残疾军人抚恤金及义务兵慰问专项支出。
(6)退役安置106.86万元,主要用于21名退役安置人员退休金、生活补助及文明奖支出。
(7)社会福利1.44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支出
(8)残疾人事业41.28万元。主要用于7名残疾人联络员及3名残援中心工作人员的人员支出(弥补区级不足),助残日慰问及活动,201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街道残联、社区残协康复工作及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经费专项支出。
(9)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18万元。主要用于257户低保户及“三无”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支出。
(10)其他城市生活救助97.42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退职老职工40%生活补贴、“地下五老”等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及辖区困难户、困难老人“快车道”救助支出;低保、孤儿等260户5节过节费(2500元/户)支出;安康助学、医疗救助、家政服务等支出;春节、重阳节慰问辖区60岁以上没有享受退休待遇老人、困难户、困难边缘户救助支出。已故原工商业者(含三小)无工作配偶生活补、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医疗补助及社会救济对象节日慰问专项支出。
(11)红十字事业4.2万元。主要用于5.8红十字日宣传、红十字、除四害工作支出。社区红十字工作专项支出。
(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社会救济对象救济补助专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9.43万元。
(1)医疗卫生管理事务3.5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工作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专项支出。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4.64万元。主要用于公卫中心11名退休人员退休金支出及退休干部公用定额支出。
(3)医疗保障123.2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机关、社区参保人员医疗保障缴费;街道机关在职、退休人员及社区在职、退养人员体检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养老及医疗保险补助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无工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专项支出。
(4)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767.97万元。主要用于31名社区计生副主任、委员、管理员人员支出;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协会组长工作补贴;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补助、独生子女经费,60岁以上独子家庭奖励;四术、双查、妇科病普查等计生服务费;确保计生指标达标工作支出;培训经费、社区计生工作经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支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生特殊家庭经济帮扶专项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女孩家庭帮扶、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专项补助、计生责任目标考核、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计生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专项支出。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89.15万元。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512.38万元。主要用于5名城管办事业编制人员支出工会福利定额及公用定额及1名城管协管员人员支出;厦港执法中队工作支出;防汛工作支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项目中垂直绿化、树木修剪、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支出;市容考评、环境整治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美丽缔造社区项目350万元(每个社区50万元)。城管责任状考核、林防火考核专项支出。
(2)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43.79万元。主要用于70名文明宣导员人员经费(街道应承担部分)及“美丽厦门共同缔造”项目中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支出。2014年度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补助专项支出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2.9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保洁工具、除四害等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维护工作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台风期间人员转移补助及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考核工作专项支出。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50.44万元。
(1)安全生产监管92.18万元。主要用于2名安监站事业编制人员、2名安全员及3名护林员人员支出,工会福利定额及公用经费定额支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项目中老城区消防改造工程,辖区低保户、困难户老化线路、木质房屋线路改造工程;消防演练、森林防火等消防工作,电线老化整治、安全生产月宣传等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支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老城区线路改造、省级安全社区创建、企业标准化级别评定等专项支出。
(2)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58.26万元。主要用于总部企业税收增量奖励、企业高管个税奖励及2013年纳税大户表彰奖励金专项支出。
12、其他支出497.09万元。主要用于19名机关后勤人员的人员支出、12名非编人员工会福利定额;旧改公司人员经费;税收增量企业奖励、协税护税工作支出。恒达大厦办事大厅租金;公务车租赁;老人服务中心、爱心超市、街道食堂等场所年租金;机关工会、工会联合会工作支出,街道食堂支出及社区食堂补助;弥补公务车费用、办公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不足。文明宣导员区级专项、春节部分优抚对象慰问专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4.9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200.15万元。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200.1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联络员经费、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经费、购买重度残疾人居家服务补助、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等专项支出。
2、其他支出4.84万元。
(1)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84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群众一次性价格补贴及特殊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专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0.68万元,同比下降52.66%。具体情况如下:
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与2013年59.69万元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下降31.8%,主要是:2013年购置公务车1辆。
公务接待费9.9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客商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5批次、接待总人数188 人。与2013年34.67万元相比,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71.24%。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附件: 1. 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厦港街道办事处
二0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