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1-02-03-2018-032 成文时间 2018-07-26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迎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迎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迎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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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迎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方案(2017-2018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迎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考核工作方案(2017-2018年)

  为落实国家部委对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及市对区“菜篮子”相关考核工作,根据农业部等部委《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17〕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7〕46号)、福建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7〕5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7〕90号)和厦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和保障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厦门市迎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厦菜篮小组〔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我区“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市民满意度和工作保障机制五个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满足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努力达到优秀等级(90分以上)。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考核期及考核得分。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 

  (二)指标分解及考核要求。参照国家部委、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将考核指标进行任务分解,对蔬菜、肉类生产,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零售网点建设、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市场调控和应急保障,信息监测和发布体系建设,“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建设等考核指标做了解释和细化分解。为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完成,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对照指标认真抓好落实,详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任务分解》《2017-2018年度厦门市思明区“菜篮子”工作各单位考评办法》(附件1和附件2)。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对照检查阶段) 

  2018年8月3日前,区菜篮子办牵头制定和完善本方案,分工落实,并下达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找出差距、不足,针对薄弱环节,重点补缺补漏。建立和完善考核档案等资料。 

  第二阶段(自评整改阶段) 

  2018年8月-12月,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及考核内容,并做好菜篮子工作进展情况宣传。 

  2019年1月-2月,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开展自评并提交佐证材料,对尚未达标的环节认真做好整改,着重做好菜篮子工作成果宣传。 

  2019年2月-3月,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向区菜篮子办提交迎接国家部委对我市菜篮子考核的相关材料及自查报告等材料。 

  第三阶段(迎接考核阶段) 

  2019年4月,对考核期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送市菜篮子办。配合市菜篮子办迎接国家部委、省厅对我市的考核评估工作。 

  附件:1.“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任务分解 

  2.2017-2018年度厦门市“菜篮子”工作各单位考评办法 

      

  附件1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任务分解 

  根据农业部等部委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农市发〔2017〕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7〕4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7〕90号)和《厦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和保障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厦门市迎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厦菜篮小组〔2018〕1号),现对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市场流通能力 

  (一)零售网点密度 

  指我区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的“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数量。行政社区是指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辖区域,行政社区数量根据我区所辖居委会数量进行统计汇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包括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平价商店等。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的“菜篮子”产品销售网点数量,由市场监管部门统计的“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数量除以各区统计汇总的我区行政社区总数量得出。积极推动“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菜篮子”产品零售建设,确保辖区内平均每个行政社区的“菜篮子”产品销售网点不少于4个。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商事登记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各街道 

  (二)占道市场管理 

  对占道市场进行摸底排查,组织清理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对于确实需要有消费需求、需要存在的占道市场采取“早夜市”的方式予以划定,并指定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二、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三)“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流通、消费环节中,建立区分管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职责清晰,责任落实到位。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并加强监管指导。研究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市政园林局、各街道 

  2.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指农业投入品监管、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健全。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并有效运行。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并有效运行。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市政园林局、各街道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加强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4.强化检打联动机制 

  监督抽查中发现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并移送司法机关应及时跟进开展执法,每年跟进开展执法不少于5次。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5.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积极协助市级部门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争取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有关部门等 

  (四)“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配合市级部门在辖区内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确保流通环节中,蔬菜、禽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市级以上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不低于达到97%。 

  材料要求:农业部例行监测数据 

  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配合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现有的追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进肉菜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要求本区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须达到80%以上。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各街道 

  三、调控保障能力 

  (六)重点农贸市场改造情况 

  积极推动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按照便民、有利于监管、公益性原则,完成一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试点。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四、市民满意度 

  (七)市民满意度 

  指城市居民对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满意程度。“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将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遴选权威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并公开评估办法,统一开展对36个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市民满意度调查,根据评估结果同比例计算得分。评估结果和得分情况将反馈36个城市。抽查采取随机抽取样本的形式,样本类型包括实地访问样本、电话调查样本、网络调查样本。其中实地访问样本360个(涉及12个社区,每个社区30名),电话调查样本150个,网络调查样本90个。抽查时间为2018年4月-5月和9月-11月,每次抽取调查样本量的50%。各成员单位要负责配合市级做好辖区实地访问调查工作。 

  数据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报告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保障措施 

  (八)加强“菜篮子”工作组织领导 

  区成立“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出台辖区内“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例会制度,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每2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研究明确本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目标,组织部署“菜篮子”产品市场建设、质量安全、调控保障等事项。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成员单位 

  (九)落实工作报送制度情况 

  坚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信息报送机制,按照考评要求,各相关单位自2017年7月开始,每个偶数月22日前向区“菜篮子”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向区“菜篮子”办报送本月工作信息,各单位不少于1条。区菜篮子办及时汇总、通报工作情况。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十)提炼经验总结情况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亮点,将工作中的新模式、新做法、好成效、好经验,及时反馈区菜篮子办。原则上各单位总结经验亮点不少于1个。各相关单位要提交现场考察示范点1-2个。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十一)加大舆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菜篮子”工作进展、成果及市民关心的“菜篮子”产品价量信息等。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我市“菜篮子”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取得效果,同时及时报道“菜篮子”主要农产品生产、供应和价格情况,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收集宣传报道情况报送区菜篮子办。 

  材料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否决项 

  在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且响应级别达到I级、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该次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是指食用“菜篮子”产品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或伤亡事件。参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质发〔2014〕4号)有关规定,以同期农业部I级、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备案记录为准。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附件2 

2017-2018年度厦门市思明区“菜篮子”工作各单位考评办法 

项目分值

考评内容

二级指标

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

一、基础工作(10分)

机构运行(1分)

我区成立“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的得0.5分;下设办公室且配置专职人员的得0.5分。

材料审核

区菜篮子办

工作落实(4分)

制定出台辖区内“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得2分。

材料审核

区菜篮子办

建立例会制度,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每2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的得1分;会议研究明确本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目标,组织部署“菜篮子”产品市场建设、质量安全、调控保障等事项,并完成目标的得1分。

材料审核

区菜篮子办

报送制度(2分)

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偶数月22日前向区“菜篮子”办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工作安排,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每月需向区“菜篮子”办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未报送数量不足或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各成员单位

市民满意度调查(1分)

配合做好辖区市民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得1分。

材料审核

各成员单位

宣传活动(1分)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我市“菜篮子”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取得效果,同时及时报道“菜篮子”主要农产品生产、供应和价格情况,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行1次宣传的得0.6分,每增加1次得0.2分,直至满分。

材料审核

各成员单位

经验总结(1分)

积极总结新模式,新做法,好成效,好经验。向区菜篮子办报送经验亮点总结,报送1条经验亮点得0.6分,每增加1条得0.2分,直至满分。

材料审核

各成员单位

二、具体业务内容(10分)

“菜篮子”零售网点建设(1分)

推动“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建设,对每个行政社区(行政社区指的是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知组织所辖区域,行政社区数量根据辖区内居委会或村委会数量进行统计汇总)的网点数量进行摸底,确保辖区内平均每个行政社区的“菜篮子”产品销售网点不少于4个(含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平价商店、蔬菜社区直通车等)。辖区内平均每个行政社区的“菜篮子”产品销售网点达到2个的,得0.6分,低于2个不得分,每增加1个,得0.2分,直至满分。

材料审核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各街道

占道市场管理(1分)

对占道市场进行摸底排查,组织清理违法占道经营的,得0.5分;对于需要存在的占道市场采取“早夜市”方式划定,并指定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的,得0.5分。

材料审核

区城市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

农贸市场改造(2分)

积极推动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得1分;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的,得1分。

材料审核

各成员单位

质量安全属地管理(6分)

流通、消费环节中,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的,得1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健全的,得1分;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的,得1分;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得1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强化检打联动机制的,得1分;确保流通环节中,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市级以上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不低于97%,合格率达到95%的得0.8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1分,最多得1分。

材料审核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政园林局、各街道

否决项

否决项:如果在考核期内发生了“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且响应级别达到I级、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该次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材料审核

各成员单位

2017-2018年度厦门市思明区“菜篮子”工作各单位考评办法说明 

  一、考评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细则》(农市发〔2017〕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7〕4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7〕90号)和《厦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和保障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厦门市迎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厦菜篮小组〔2018〕1号)。 

  二、考评对象。 

  各成员单位。 

  三、考评工作实施主体。考评由区“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局部考评内容可引入第三方考评)。 

  四、考评工作安排。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 

  五、考评成绩综合运用。考评结束后进行通报。 

  六、佐证材料。考评中需各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的方案、意见、计划、纪要、报告等有效资料,或图片、影像资料。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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