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0-02-01-2020-076 成文时间 2020-08-27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部分权属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部分权属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部分权属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31 20:35
字号: 打印: 分享:

陈水荫(已故)、何雪梨(已故)、吴熟(已故)、陈招治(已故)、陈水吉、陈水来、陈宝市的房产相关权利人:

  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因陈水荫(已故)、何雪梨(已故)、吴熟(已故)、陈招治(已故)、陈水吉、陈水来、陈宝市的房产(下称该房屋)未在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进行产权登记,参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资源规划局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规〔2020〕4号)等相关规定,本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具体如下:

  一、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对象为陈水荫(已故)、何雪梨(已故)、吴熟(已故)、陈招治(已故)、陈水吉、陈水来、陈宝市。

  二、以《厦门市土地房产所有证》(证号:嶺字第0六七号之一)所登记的图号266、地号141的房产面积0.180亩(折合120㎡)认定合法批建手续建筑面积为120㎡,按“拆一补一、不补差价”予以补偿安置;其余建筑面积542.66㎡认定为无合法批建手续不予补偿,依据本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助或奖励。

  如该房屋相关权利人对上述认定和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限内(7日内)向本府书面提出异议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手机浏览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相关链接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