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0-02-01-2021-030 成文时间 2021-02-07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权属未登记建筑湖滨三里90号302室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权属未登记建筑湖滨三里90号302室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权属未登记建筑湖滨三里90号302室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2-0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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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三里90号302室的房产相关权利人:

  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范围内,因湖滨三里90号302室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屋)未在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进行产权登记,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资源规划局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规〔2020〕4号)等相关规定,本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具体如下:

  一、该房屋权属人为厦门市华侨房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该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按61.06平方米进行认定。

  如该房屋相关权利人对上述认定和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限内(7日内)向本府书面提出异议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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