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0-02-01-2022-101 成文时间 2022-08-09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鱼行口街52号房屋权属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鱼行口街52号房屋权属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鱼行口街52号房屋权属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10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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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行口街52号的房产相关权利人:

  鱼行口街52号房屋位于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征收范围内,因该房屋未在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进行产权登记,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资源规划局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规〔2020〕4号)等相关规定,本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具体如下:

  一、该房屋补偿安置对象确认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

  二、可参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的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教育用地,房屋用途为幼儿园。其余143.69平方米认定为无合法批建手续建筑。

  如该房屋相关权利人对上述认定和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限内(7日内)向本府书面提出异议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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