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山路同文顶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承租人: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厦门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中山路同文顶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范围内基础设施情况进行了调查认定,根据各部门意见,综合认定结果如下:
中山路同文顶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范围内消防、道路、停车、园林绿化、人防、排水防涝均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供水、供电、供气虽能基本满足生活需求,但存在使用材料及敷设方式不合规、私设水管、大量使用瓶装液化气等安全隐患;片区内多为老旧房屋,多数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抗震能力差;片区内通信、环境卫生等基本符合现行规范,但受电缆材料等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提升。
一、认定意见
中山路同文顶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范围内基础设施落后。
二、基础设施调查认定范围
中山路同文顶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基础设施调查认定范围:东至思明南路、西至鹭江道、北至中山路、南至镇海路,具体以附图为准。
三、征求意见对象
中山路同文顶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基础设施调查认定范围的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四、征求意见期限
2022年12月13日起计30天。
五、征求意见程序
房屋所有权人、公房承租人如对认定意见有异议,应当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提交书面反馈意见至现场办公地点,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产权证(公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六、现场办公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金新河巷4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2-2103182
附件:中山路同文顶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范围图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中山路同文顶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