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六条,并按照《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厦府办规〔2021〕2号)、《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厦府办规〔2026〕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市、区相关单位对厦金大桥快速公交BRT(前埔枢纽-环岛路段)工程-会展南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有关事宜召开论证会。
经论证,厦金大桥快速公交BRT(前埔枢纽-环岛路段)工程-会展南站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177551号)及附图载明的建设用地范围作为征收范围,现予以公告。
附件:
1.厦金大桥快速公交BRT(前埔枢纽-环岛路段)工程-会展南站项目位置示意图
2.厦金大桥快速公交BRT(前埔枢纽-环岛路段)工程-会展南站项目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厦金大桥快速公交BRT(前埔枢纽-环岛路段)工程-会展南站项目位置示意图


附件2
厦金大桥快速公交BRT(前埔枢纽-环岛路段)工程-会展南站项目征收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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