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政策中第四条关于支持外出宣传营销的活动是否需要在举办之前报批?
时间:2023-10-11 09:48
 需要。第四条支持外出宣传营销的活动需在举办前15个工作日将审批表提交至区文旅协会(联系电话:0592-5881300),经区文旅局审批同意后进行外出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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