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的残疾等级评定】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可以退回吗?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2-12-15 16:00
根据2020年2月1日起执行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规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退还申请人或者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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