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娩医院开具的遗失补发申请表(医院盖章、监护人签字);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3、户籍地发行的报纸刊登遗失声明(非厦门户籍可凭有效期内居住证登厦门报纸);
4、如孩子未落户,还需父母双方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未落户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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