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务院颁布《婚姻登记条例》,不再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申请结婚的形式要件,即婚姻登记没有要求强制婚检,婚检遵循自愿原则。我国提倡优生优育,在婚姻登记服务中心配有免费婚检一站式服务,建议婚姻登记前或婚姻登记当天行婚前医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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