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区政府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通告》(厦思政征〔2022〕14号,以下简称《补充通告》),现就《补充通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推动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二、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
三、起草过程
区政府于2020年6月22日发布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通告,现补充土地用途、现状、公示期限。
四、发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通告
区政府将《补充通告》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区政府网站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关键词诠释
(一)本征收项目用地原用于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现调整为泥窟、石村片区储备用地项目,泥窟、石村片区置换储备用地项目,泥窟、石村片区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项目,思明区洪文幼儿园项目,思明区洪文学校项目。
(二)本项目需征收洪文社区集体土地面积150615平方米,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222人(其中劳动力652人),其中40082平方米未承包到户,仍为社区经营管理;征收岭兜社区集体土地面积2186平方米,均未承包到户,仍为社区经营管理,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三)该方案公示期限自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止,公示期未满三十日,鉴于本通告已对原通告内容做相应补充,现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3日起5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通告》现场张贴与网站公布的时间不一致的,以《通告》落款时间为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2-266735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