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0-02-01-2022-042 成文时间 2022-04-02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偿安置方案的补充通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偿安置方案的补充通告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偿安置方案的补充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02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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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思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土地现状调查,现结合我区于2020年6月22日发布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厦思政征〔2020〕10号),就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该方案)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本征收项目用地原用于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现调整为泥窟、石村片区储备用地项目,泥窟、石村片区置换储备用地项目,泥窟、石村片区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项目,思明区洪文幼儿园项目,思明区洪文学校项目。泥窟、石村片区储备用地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泥窟、石村片区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思明区洪文幼儿园项目、思明区洪文学校项目和泥窟、石村片区置换储备用地项目均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二、该方案第一大点项目概况中的(三)土地现状:“本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约29416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约292876平方米;征收房屋约913栋,涉及建筑面积约433550平方米。”变更为“本项目需征收洪文社区集体土地面积150615平方米,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222人(其中劳动力652人),其中40082平方米未承包到户,仍为社区经营管理;征收岭兜社区集体土地面积2186平方米,均未承包到户,仍为社区经营管理,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三、该方案公示期限自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止,公示期未满三十日,鉴于本通告已对原通告内容做相应补充,现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3日起5个工作日。

  本补充通告公示期为2022年4月3日起5个工作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厦思政征〔2020〕10号)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的内容为准,已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特此通告。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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