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要求,督促《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落实落地,推进思明区创建福建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推动区域内结合实际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打通学校、家庭、社会育人资源,促进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有效破解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的一种工作方式。其内涵是整合与学生健康成长、安全管护等育人责任有关的各类主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学校、街道社区、家庭、社会资源单位等,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学生成长中的突出问题,搭建常态化育人平台和活动载体,为学生参与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实践、课后服务等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
推动区域内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落实《思明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确保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力争到2025年,50%的部门、学校建立“教联体”,到2027年所有部门、学校全面建立“教联体”。
二、“教联体”各主体的职责任务
(一)政府
推动地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统筹领导,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相关部门
1.区教育局: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2.区委宣传部: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育人良好氛围。
3.思明公安分局: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推行“校家警护学模式”、配备法治副校长、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4.区委网信办: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5.区司法局: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健全“家校社”普法宣传机制,协同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以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6.区卫健局: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健康咨询服务、学生常见病干预及疫情处置等,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普及健康素养“66条”。
7.区民政局: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
8.区文旅局: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动建立院(馆)校协作机制,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引导社会创作寓教于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儿童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
9.区科工局、区科协: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10.区住建局: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在标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
11.思明消防救援大队: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2.区市场监管局: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3.区妇联: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4.团区委: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
15.区关工委:发挥“五老”作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三)学校
1.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3.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
4.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项目。
5.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6.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等在周末、节假日期间有序面向社区、家长及学生开放。组织教师为社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四)家庭
1.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多陪伴多关爱,多引导多鼓励,多提醒多帮助,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4.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有关工作。
5.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街道社区
1.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加强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
2.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3.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等。
(六)社会资源单位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
2.体育场馆: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
3.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技馆、科普基地、美术馆、文艺院团、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设计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动、展览项目、剧(节)目、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
4.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行政区域内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加强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5.周边高校:参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利用高校资源开展课后服务、科学教育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高校的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文体场馆有序向中小学生开放。
6.周边企业、街道及相关社会资源单位等: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和课后服务,服务学生发展。
三、工作机制
(一)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会同相关部门将“教联体”建设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推动协同育人工作,完善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政策保障,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落实落地。
(二)思明区教育局统筹制定实施细则,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学校因地制宜建立“教联体”,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共同研究、推动破解学生成长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各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社会资源单位落实育人责任,与学校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方式、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围绕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的时间轴和空间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条件保障,凝聚“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育人合力。
附件:思明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
思明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
实施细则
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精神,扎实推进福建省学校家庭社会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建设工作,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思明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科学教育观念,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实践,加强统筹领导,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思明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联席会机制;加强家庭教育能力,提高教师家校沟通、协同育人能力和家长家庭教育能力;深化改革创新,共同解决学生成长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宣传引导,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取得工作实效。
努力实现区域内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更加有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加专业;家长科学育儿观念基本树立,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到位。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构,加强模式探索
研究制定实验区“一核六联”实验模式。以“一”为核心,组建实验区工作联席部门,定期开展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推进。聘请专家研究区域协同育人政策与规划,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搭建协同育人平台,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对接和合作交流。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与支持,帮助家长更好地履行教育子女的责任。推动学校与社会合作,共同开展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宣传与推广协同育人理念,提高社会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协调解决协同育人问题,促进各方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合作。
以“六”个教联体为路径,积极打造馆校协同“教联体”、医教互促“教联体”、体教互融“教联体”、家校互动“教联体”、社教同频“教联体”、警校同步“教联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网络,实现了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为学生提供了更加全面、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馆校合作“教联体”,强化学生价值观教育
优化馆校合作,探索创新“开门办思政课”。办好“行见思明”思政实践品牌,打造成为具有思明区特色、影响力广泛的思政实践品牌。通过馆校深度合作,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共同开发思政实践课程和活动,丰富思政教育资源,拓宽思政教育渠道,提高思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场馆,通过讲解、互动体验等方式,让学生深入了解历史文化、科技知识等,在实践中学习,增强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定期交流反馈,加强宣传推广,强化学生国家认同、文化自信及社会责任感,培养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文旅局)
(三)医教互促“教联体”,聚焦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九条措施》的通知,健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
优化医教互促,建设“家校社医”项目。以学生成长现实需求,主动连接社会和家庭,合力助推学生健康成长,多措并举加强教师心理健康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专业医疗机构参与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行动,用好家校社协同心理关爱平台,推进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学习资源开发和培训,提升教师发现并有效处置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为学校提供学生心理讲座、心理素质拓展、心理社团、团体辅导、个体辅导、心理研学等形式多样的心理服务;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讲座、家庭教育指导等心理服务;为教师提供素质拓展、减压放松等心理服务。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定期进入校园宣传精神卫生知识。发挥专业力量,精准实施关爱帮扶行动。精准掌握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情绪状态。根据学生心理测试情况、家访情况、学生表等,按照“一生一档”要求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心理档案,分类分级疏导干预,主动关心、谈心谈话、分类指导、精准帮扶。持续做好区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工作,做好关爱帮扶、危机干预,及时化解风险,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编印《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守护秘籍》,加大心理健康家校社宣传力度。(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卫健局)
(四)体教互融“教联体”,聚焦强化学生健康体质
提升体教融合,探索创新有效方式。强调体育锻炼与教育教学的有机结合,聚焦强化学生健康体质,加强体育锻炼,强化近视综合防控。通过引入专业体育教练、开设特色体育课程、组织体育竞赛等方式,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同时,注重体育精神的培养,让学生在运动中学会合作、竞争与坚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广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有足够的体育锻炼时间。定期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和交流活动,如运动会、球类比赛等,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培养团队协作能力。(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文旅局)
(五)家校互动“教联体”,聚焦树立科学育儿观念
1.建设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示范校。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示范校(园)建设,推动校(园)按标准建立家长学校。以家长学校为主要载体,精心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长课堂,积极开发学校家庭教育课程资源,定期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和实践活动,提升家长教育能力。规范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构建校(园)、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网络,把家长委员会纳入校(园)日常管理,制定工作章程,完善例会、对口联系等制度。(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2.建设家长云校数智化应用基地校。依托“数字福建”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互联网及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创新构建“区域+学校+家长”的“三维共育”模式。通过家长云校,可掌握当前区域协同共育实时数据及工作成果;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为家长提供专业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长可以便捷、精准、持续地学习和践行家庭教育,从而有效促进校家社协同共育,帮助家长形成知行合一的家庭教育核心素养。(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3.实施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提升工程。组织校(园)长、德育主任、骨干教师参与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培训,探索家校社协同机制规划,探讨家校社协同育人有效方法,形成科学实用指导策略,进一步促进学校、家庭与社区之间的紧密合作,形成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
4.组建家庭教育巡讲团。组建包括家庭教育、法律服务、心理健康、医疗卫生、特殊教育、家风建设等各个方面的专家、骨干在内的区、学校、社区三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现代家庭教育知识传播到广大家庭,为孩子营造健康向上、温馨幸福的成长环境。(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团区委、区妇联)
5.推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成果。向协同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征集协同育人案例,梳理区域协同育人成果,推广思明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有效模式、创新做法和创新方式;开发思明区家校社协同育人视频微课,挖掘各校协同育人课程亮点,评选《家庭教育幸福课》《心理健康幸福课》等主题微课,助力家长做智慧父母,培养幸福孩子;开展各级家校社协同育人课题研究,通过调查研究、专题研讨、专家指导等方式,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区域一体化机制。(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团区委、区妇联)
(六)社教同频“教联体”,聚焦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深化读书行动,办好“小小荐书官”VLOG创意短视频大赛。与思明区图书馆合作,鼓励学生运用多媒体展现自身能力,将阅读与短视频拍摄技术相结合,用短视频将好书推荐给更多人。通过阅读行动与宁夏、临夏、武平等中小学开展互动,用书香传递闽宁情、山海情,共筑强国梦。(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
提升科学素质,持续推进科学素养提升工程。成立十个思明区科技教育创新工作站,推进骨干科技辅导员培养;举办思明区青少年综合模型教育竞赛、创客大赛、厦门市小学生信息学思明赛区竞赛、亲子科技嘉年华等活动,规范科技竞赛管理,有序组织师生参与科技活动,提升学生科学素养。(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科协)
强化劳动育人,实施学生劳动素养提升计划。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实施学生劳动素养提升计划,改革创新学生校内外劳动、劳动研学等家校社共育方式,着力培育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切实加强劳动教育。用好我局在福建省首发的《思明区中小幼劳动教育清单》,指导中小幼从“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劳动教育模块入手,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将校园劳动课程与家庭教育劳动、社会生产劳动有机融合,探索家校社劳动教育全覆盖有效途径。(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
(七)警校同步“教联体”,聚焦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聚焦校园安全,建立警校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交通安全教育、防范欺凌和暴力等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法制教育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检查、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思明公安分局)
提升法治意识,开展“蒲公英”普法教育活动。与思明区司法局协作,十个司法所分别与辖内十所学校共同建立“蒲公英”校园法治工作室,形成“十所联十校”格局。日常依托工作室,将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培养“小蒲公英”学生普法宣传队、健全“家校社”普法宣传机制、协同推进校园依法治理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以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定期召开联席会,联席会成员单位要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明晰责任,狠抓落实
指导各校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同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联席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学校要主动对接社区和家长群体,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严格执行督导通报制、考核问责制,对实验区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要及时研究解决,强化任务项目跟踪监督,促进提速提质提效。将协同育人工作情况纳入考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