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0-02-01-2022-134 成文时间 2022-10-31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0-3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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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城市管理,优化人居环境,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决定划定思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厦门市思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全区域。

  二、禁止时段:全时段。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通告》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在禁止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592-12345。

  六、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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