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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 厦门市思明区 财政局 科技和工信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思明区先进制造业发展,科学统筹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优服务,持续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生态、提升产业效益,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厦府规〔2022〕3号),结合思明区制造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末,努力推动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稳步增长,特色更加凸显,创新能力更加增强,质量效益更加提升。坚持升级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动能、做大产业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关键共性技术,靠前引领技术突破。创新和突破城市空间形态,探索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楼宇产业链条,不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力争到2026年推动制造业规模突破260亿元,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20家,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打造一批“工业上楼”样本案例,产业空间有效拓展。 二、具体措施 (一)厚植发展根基,深入挖掘增长潜力 1.强化企业成长激励。梳理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壮大企业规模,对年度产值实现增长且综合经济贡献量超4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综合经济贡献量的2‰给予奖励;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实现正增长的,再叠加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综合经济贡献由销售价格、产量、研发费用三项构成,即综合经济贡献=(销售价格*产量-去年同期)+研发费用×20。 2.强化增资扩产激励。支持企业增资扩产,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实现产量、规模双扩张,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对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按其年度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二)推进“工业上楼”,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3.探索建设新型工业园区。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培育都市型工业新业态,通过鼓励实施“工改工”、引进专业运营机构等方式,结合开元创新社区等片区开发建设,探索打造新型工业园区,建设一批定制化的工业楼宇,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先进制造企业向上集聚,进行研发制造,推动“制造+研发办公”高度集约,以“向上增效”等方式有效发挥存量空间潜力,打造高品质先进制造业生态圈。 4.探索制造业发展新路径。依托辖区商务楼宇资源,吸引集聚一批“硬科技”制造业研发总部、设计总部、技术中心入驻,深化区域协作发展,推动研发制造协同,做优做活楼宇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针对新型工业园区建设和制造业企业“上楼”相关事宜,可通过研究给予一定扶持。 (三)持续精准发力,提升招商引资质效 5.强化项目招引。聚焦智能制造、数字应用等领域,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制造业项目落地。强化产业链招商,进一步提高关键领域、上下游配套项目和龙头企业招商引资精准度,着力招引一批产研一体的高端制造业。推动产业引导基金、龙头制造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基金,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高成长性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对引进的优质项目,经研究给予一定扶持。 (四)培育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6.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制造业企业达到规模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鼓励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发展,对相关企业再给予5万元奖励。 7.促进规下企业提质。强化跟踪服务扶持,培育优质规下工业企业。对综合经济贡献超200万元的规下工业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综合经济贡献由营收增量、应付职工薪酬及企业利润的三项按8:1:1的比例加总计算。 (五)促进提质增效,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8.加强“专精特新”培育。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引导中小企业精益求精,提升专业化能力,培育一批核心业务突出、成长性高的专精特新企业。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 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获得厦门市工信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实施绿色制造,扎实推进节能降耗 9.鼓励开展节能项目。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支持企业合理利用新能源,开展能耗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向绿色化、清洁化、高效化方向升级。对上年度入选厦门市绿色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给予每个入选的技术或产品2万元奖励。对获评区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评选及认定的“节水型企业”“绿色制造”“循环经济试点”荣誉及称号的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0.鼓励节能产品推广。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绿色服务等产业,支持企业资源循环利用装备或技术的研发,为制造企业提供绿色制造解决方案。对提供节能降耗减排产品及推广应用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且年节能量达到50吨标准煤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七)助力设备“焕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11.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向上争取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对制造业企业用于设备更新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给予30%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金不超过50万元。 (八)强化人才保障,增强企业发展动能 12.助力企业人才引育。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强化政府激励,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搭建人才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由制造业企业自主选择推荐骨干人才,按企业年度工业产值规模给予人才奖励名额。对年度工业产值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5、8、12个名额,一次性给予每个名额3万元奖励。企业骨干人才应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两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和街道联动,持续完善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进一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统筹资源、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强化空间保障。结合城市更新,统筹全区产业空间布局,做好制造业产业空间规划布局,加快征迁力度,通过土地腾挪,盘活低效土地资源,为制造业发展空间提供保障。强化闽宁协作和山海协作,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共建产业园区,推动两地产业融合发展。 (三)建设人才队伍。坚持“以产聚才、以才促产”,加强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协同。通过开展人才培训班,培养一批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弘扬工匠精神,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对接,培养高技能人才。 (四)加大服务保障。强化企业服务,针对列入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的企业实行专人专班服务,提供人才、金融、用地、税收等政策“一对一”辅导。落实落细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广“免申即享”模式,增强企业获得感。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为制造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其他事项 现有企业(项目)已享受“一企一策”优惠政策的,原则上不再适用本实施方案,项目协议中明确规定参照执行的除外。同时符合本方案措施及区级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的,可选择适用,不重复享受。对获得上级政策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重复享受。 本实施方案由思明区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思科信规〔2023〕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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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 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 为深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和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建设,进一步促进思明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产业发展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鼓励文旅企业新增纳统 1.对新纳入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对新纳入住宿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第二条 促进文旅企业做大做强 对当年综合发展质效(核算1-11月份)2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5%的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业企业,按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1.5%给予奖励。 第三条 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 鼓励旅行社开展邮轮、包机、研学业务。邮轮年接待游客人数累计超2000人次,给予100元/人奖励;组织包机(含包机切位)入厦旅游,每架次人数在80人(含)以上,给予100元/人奖励;来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年度输送研学游客800人(含)以上或年度接待从台湾来厦研学旅行的台胞累计达100人次(含)以上的,给予100元/人奖励。单家企业每项业务全年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条 促进繁荣文化市场 (一)支持开展演艺活动 1.鼓励企业在厦门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单场售票规模3000人(含)—8000人的,单场奖补3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8000人(含)—15000人的,单场奖补4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15000人(含)以上的,单场奖补50万元。 2.支持企业在500座以上剧院举办营业性演出,按以下标准奖励:对演出售票率达到本场可售票总额50%的演出,单场奖励1万元;对演出售票率达到本场可售票总额70%的演出,单场奖励1.5万元。 3.鼓励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方在演出当日免费提供交通接驳服务,按照年度交通租赁实际支出费用的8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全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盘活演艺空间 支持盘活文化演艺空间,座位数/容纳人数500座/人以下,年演出票房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年10万元的补贴;座位数/容纳人数500座/人以上,年演出票房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年20万元的补贴。 (三)鼓励举办文化活动 鼓励企业引进或举办戏剧节、艺术节、动漫节、音乐节、海洋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吸引参加人员达到10000人次(含)以上的,按其活动支出的6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全年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五条 强化文旅宣传营销 支持旅游企业自主赴省外、境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开展营销。对自主外出营销的企业按其年度赴省外实际营销支出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对自主赴境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开展外出营销的企业按其年度赴境外实际营销支出的6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60万元。 第六条 支持旅游平台经济发展 支持旅游企业的平台经济发展,按其上年度平台投入费用给予3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40万元。 第七条 支持开展对口协作地区活动 (一)客源输送奖励 鼓励旅行社积极参与对口协作地区活动,按照组团人数给予相应奖励。 1.对当年组团800人次(含)以上(公务团、疗养团除外),赴龙岩武平县等对口协作地区开展旅游的旅行社,每人给予80元奖励,每家旅行社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当年组团200人次(含)以上(公务团、疗养团除外),赴宁夏闽宁镇等开展旅游的旅行社,旺季每人给予500元的奖励,淡季每人给予300元的奖励,每家旅行社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二)活动举办补贴 支持旅行社、文体娱乐业企业自主赴宁夏闽宁镇、龙岩武平县等对口协作地区开展营销、体育赛事、文化演出等文旅活动,按宣传营销、设施搭建、场地租金等投入的5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 第八条 有关说明 (一)涉及本意见的扶持政策,如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企业可择优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 (二)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企业利润、工资薪酬三项指标分别按90%、5%、5%比重加权合计。 (三)第四条(三)活动支出指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布展费、物料制作费等投入;第五条实际营销支出指场租、搭建、策划、大交通等费用;第六条平台投入费用指建设改造、软件购置及开发、网络通讯费用及服务器托管、维护费用、技术人才引进等投入。 (四)本意见第五条与第七条(二)不可同时享受,第四条(一)(二)(三)不可同时享受。 (五)本意见第四条(三)、第五条、第七条(二)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办的活动不予补贴。 (六)本意见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惩戒范围的单位。 第九条 本意见由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2025年1月1日至本意见发布之日符合规定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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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 为促进厦门市思明区影视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影视制作水平,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支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的影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地从事影视拍摄、数字制作、创作与发行、放映、器材租赁服务、演员经纪、培训、基础运营等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包括分支机构)。本意见所称影视产业园区、影视服务平台、影视拍摄基地、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是指经厦门市委宣传部、思明区委宣传部、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影视产业相关标准和程序认定的影视产业园区、影视服务平台、影视拍摄基地、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 二、具体条款 (一)支持文化影视产业集群发展 1.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建设 对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思明区的厂房、仓库、商场、写字楼等设施,建设文化影视产业园区,经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建设、改造费用不含税)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园区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运营 对服务企业超过10家,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年综合发展质效超过5000万元,影视企业超过3家的园区,园区公共服务空间每月每平方米可获得30元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当年度新引进影视企业按其综合发展质效的1.5%给予园区同额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3.支持影视企业实体落地 对影视企业在思明区文化影视产业园区租赁实体经营办公场所的,按实际发票租金金额(不含税)50%给予最高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补贴,单家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补贴场地不得对外出租、转租、改变用途,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4.支持影视服务平台建设 对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配套包括但不限于器材租赁、服装、化妆、道具、外联制片等服务的影视服务平台,年度服务5个及以上在思明区拍摄的剧组的,给予平台运营企业每月每平方米20元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5.支持拍摄基地建设 对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思明区域范围内的厂房等存量空间资源改建拍摄基地或后期制作基地的,经市或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建设、改造费用不含税)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对影视基地运营企业可按实际发票租金金额(不含税)50%给予最高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补贴,单家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二)支持影视科技企业发展 6.鼓励影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在思明区投资或设立影视云计算、大数据、虚拟数字影音棚、人工智能、影视版权服务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实际投入总额(平台建设费用不含税)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7.支持影视后期制作 对引进、应用影视前沿技术、设备,为境内外影视制片公司或后期制作公司提供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服务的企业,按其每个项目技术服务收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影视作品的创作 8.支持企业参与重大影视作品创作 对参与重大影视作品的编剧、拍摄、剪辑、配音、宣发等工作的影视企业,重大影视作品播映后按其参与项目服务费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9.鼓励影视作品融入思明元素 在国内公映的国内票房不低于3000万元的电影或在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并有利于展示提升思明城区形象、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给予主要出品方或承制方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鼓励剧组演职人员积极配合地方媒体,宣传思明区的人文环境、自然景观和文明倡导活动等不少于5处,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额外给予奖励20万元。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鼓励影视剧本创作和交易 对企业出品或被影视机构购买的原创影视剧本,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不含税)的10%给予企业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如属于反映思明题材的影视剧本,则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不含税)的2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1.鼓励影视企业开展音乐创作 对被影视作品采用的原创音乐作品,于在线音乐平台(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上线,单个作品在一个发行年内,点击量达到1000万次以上,按版权使用金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作品奖励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2.鼓励影视剧组在思明区拍摄 对经思明区影视主管部门备案的影视剧组,可根据其在区内发生的住宿费给予一次性补贴,达30万元至50万元的补贴5万元;达50万元至100万元的补贴8万元;达100万元及以上的补贴10万元(以上金额皆不含税)。 (四)支持影视活动繁荣发展 13.鼓励举办高质量有影响力的影视活动 支持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影视文化机构、名人在思明区举办影视文化活动,由区级行业主管及以上部门指导或主办、批准的影视会议、展览活动,按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布展费、宣传费、物料制作费的投入(不含税)的60%给予补贴,单项会议类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项展览类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4.鼓励开展电影首映礼和路演活动 支持影视院线企业开展电影首映礼活动,对引进首映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中引入举办首映礼的影片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的,额外给予奖励1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举办路演活动的院线企业,每场活动给予补贴1万元,单个企业申请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20万元。 15.支持影视企业参展 对影视企业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参加的省级影展、交易会,并在展会中体现“思明元素”的给予展位费20%的补贴,每场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参加国家级影展、交易会及境外影视展会,并在展会中体现“思明元素”的,给予展位费30%的补贴,每场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支持网络微短剧发展 16.支持网络微短剧基地建设 支持在思明区建设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经市或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不含税)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基地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7.鼓励微短剧制作播映 对企业出品的网络微短剧,首次在电视台或腾讯、爱奇艺、抖音、快手等网络视听平台播出,年度收益金额超过100万的,按该部作品年度收益金额的2%进行奖励,单个作品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申请奖励每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作品仅享受一次播出奖励。对在思明区拍摄并体现“思明元素”的,额外给予奖励5万元/部。 18.奖励精品网络微短剧项目 对获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优秀作品目录的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20万元一次性奖励。列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并播出的优秀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列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精品项目并播出的优秀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9.鼓励在思明区设立影视文化产业基金,加大投资引导力度,对优质影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给予政府引导基金扶持、投贷联动扶持、实缴基金规模奖励。 三、有关说明 (一)涉及本意见扶持政策,如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企业可择优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 (二)本意见中“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建设”与“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运营”条款不可重复享受。 (三)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企业利润、工资薪酬三项指标分别按90%、5%、5%比重加权合计。 (四)本意见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惩戒范围的单位。 (五)本意见由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2024年11月10日至本意见发布之日符合规定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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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商贸流通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商务服务部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思明区促进商贸流通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商务服务部分)》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促进商贸流通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 (商务服务部分) 为加快我区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提升增强商贸流通业竞争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餐饮业综合发展质效奖励 (一)根据餐饮商户综合发展质效,比上一年度每增长50万元,给予0.5万元奖励;餐饮商户总部机构对连锁商户营业额统一核算的,每增长100万元,给予1.5万元奖励;餐饮商户总部机构对连锁商户营业额统一核算且实现两年以上连续增长的,每增长100万元,给予2.3万元奖励。以上各条款就高不重复,封顶200万元。 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年度营业额、固定资产折旧、工资薪酬、企业利润四项指标分别按85%、5%、5%、5%比重加权合计。当年度工资薪酬为零的不予奖励。 (二)餐饮商户总部机构对连锁商户营业额统一核算,且当年度统一核算的营业额增量超过净增加的汇总纳统商户数量*100万元的,按年度净增加的汇总纳统商户数量,每增加一个给予餐饮总部机构1万元奖励,封顶100万元。 第二条 商务居民服务业综合发展质效奖励 根据企业综合发展质效,比上一年度增长达25%(含)以上的商务居民服务业(包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含旅游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下同)企业,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封顶100万元。 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1-11月营业收入,以及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工资薪酬、企业利润四项指标分别按85%、5%、5%、5%比重加权合计。当年度工资薪酬为零的不予奖励。 第三条 推动企业积极申报纳统 (一)对新增纳统的餐饮(含个体户)、商务居民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入统后首年综合发展质效增速达15%(含)以上的,追加一次性奖励2万元。综合发展质效增量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追加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对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业街内的零售、餐饮商户实行区域性统一核算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在2024年1月1日后零售额或营业额首次纳入“一套表”统计,且当年度实现增长的,给予实行区域性统一核算的个体工商户、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对协助推动入驻餐饮、零售商户入统当年度达5家以上的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园区或街区运营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四)鼓励限额以下商贸企业积极配合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台账、提高数据质量、按时提交相关数据,对纳入限下抽样调查的单位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补贴。 第四条 鼓励企业开拓市场 (一)扶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对企业参加国内外(不含本市)各种展会,按展位费的8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年度累计补助金额封顶5万元。 (二)支持企业开展AEO高级认证。对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第五条 鼓励提升餐饮消费品质 对首次获评黑珍珠餐厅指南一钻、二钻、三钻的商户,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米其林一星、二星、三星餐厅的商户,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上榜两个榜单的,可叠加享受,同榜单晋级的,可申请补差。 第六条 鼓励首店经济发展 (一)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的商业载体给予奖励。每引进一家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福建首店、厦门首店,分别给予商业载体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二)对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给予奖励。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福建首店、厦门首店,分别给予首店经营主体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落户奖励。 (三)对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在厦门市内开设连锁店的,按每开设1家连锁店给予3万元奖励,封顶15万元。对在厦门市外开设连锁店的,按每开设1家连锁店给予5万元奖励,封顶25万元。 第七条 支持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 (一)对行业协会主办的商贸促消费活动,积极参与区级购物节且参与活动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家电、家装、建材类专项促销活动可下调至4家)的,单场予以组织单位5万元补助,单个组织单位年度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二)对年度零售额1.5亿元以上的商贸企业及年度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并积极参与区级购物节的,每场活动予以2万元补助,封顶8万元,其中当年度零售额或营业额实现增长的,封顶提高至10万元。 (三)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并积极参与区级购物节的,每场予以5万元补助,封顶15万元。 第八条 支持老字号发展 (一)对新获得“福建老字号”、“厦门老字号”的商事主体,分别按照省级、市级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二)对开设老字号集合店,提升所在商圈、特色街区、步行街品牌聚集效应的,对经营面积在300(含)-500(不含)平方米,且与不少于10个老字号品牌签订两年以上合作协议的开办单位,给予10万元补贴;对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且与不少于20个老字号品牌签订两年以上合作协议的开办单位,给予20万元补贴。 第九条 有关说明 (一)本措施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的相关单位。 (二)新增纳统视为连续两年及以上连续增长。 (三)申请第四条第(一)款扶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第七条支持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补助的,需于展会或促消费活动举办前7天向区商务局提出申请。 (四)本措施与市级政策可叠加享受。“一企一策”项目协议中已将营业额、营业收入等作为奖补资金测算依据(不包括仅作为承诺)的,不享受本措施。 (五)区财政、审计等部门有权对本措施项下奖补资金的预算及使用进行监督。奖补对象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向街道、商务、统计、税务等部门报送相关数据,若奖补对象虚构事实骗取奖补资金,或者有权监督部门经核查认定应退回奖补资金的,奖补对象应无条件限期全额退回。对骗取或者经有权监督部门经核查认定应退回奖补资金后拒绝退回的,取消其3年内申报奖补资金的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有关部门保留追回相关资金的权利。 (六)本措施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七)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本措施发布之日符合规定的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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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智算中心正式启航!
“政府主导、企业承建、联合运营”打造人工智能新高地4月26日下午厦门市首个政企联建的智算中心——思明智算中心正式启航! 思明智算中心的落成是思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思明区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布局进入全新阶段,将为区域产业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注入强劲动力。政企协同打造算力引擎 赋能多领域创新 思明智算中心以“算力+算法+数据+场景”为核心架构打造覆盖政务、金融、医疗、制造等多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 △思明智算中心正式揭牌作为思明区人工智能产业的“数字引擎”思明智算中心未来将通过算力普惠、场景牵引和生态培育推动AI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 六大合作签约 构建产教融合生态 这座通过“政府联建、专业运营”的智能算力枢纽,由厦门智慧思明数据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厦门分公司联合运营。 启动仪式现场,随着思明城建集团作为首家算力成功应用单位,中心又迎来了更多的项目签约。由厦门智慧思明数据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厦门分公司与厦门理工、百度飞桨、火山引擎、林德叉车、众数信科、太初合一等6家单位进行首批合作企业算力项目签约,未来将聚焦算力服务、场景开发与技术转化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活动现场同步成立的"思明区人工智能高校创新联盟"引人注目,联盟整合厦门四所高校科研专家力量,依托智算中心打造产教融合平台,推动“产教融合+技术转化”双向赋能,加速AI技术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应用。 45项场景需求发布 推动技术应用双向对接 思明区人工智能产业 公共服务平台同步正式上线 并开放思明区首批 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 涵盖政务、教育、医疗等 12个领域的 45个应用场景机会清单 平台将通过“场景需求+企业能力”双向匹配机制,面向全国征集场景应用解决方案,标杆项目场景应用可享受算力补贴、应用推广等政策支持,进一步打通技术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壁垒,加速AI技术在真实场景中的验证与推广。 思明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 获取地址: 思明区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高性能算力即刻预约抢占AI发展先机! 📞 服务热线: 18965176790 施先生 13950060866 吴先生 🎉 中心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 望海路49号一楼 揭幕当天, 思明智算中心就迎来了首波外宾客商进行合作洽谈。外宾客商对中心提供的资源和服务表示认可,并期待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下一步思明智算中心将持续汇聚算力、算法、数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要素持续拓展人工智能场景生态将中心打造成为区域“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载体助力厦门向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迈进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gYa6BV_80IBNs83XILa_w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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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企成功!795家企业,表扬!
政企同心谋发展 双向奔赴开新局 4月17日下午 思明区召开 向阳而升 “益”企成功 2024年度思明区经济贡献奖表扬大会 集中表彰一批在2024年度 税收贡献突出的思明企业 政企同心共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表扬先进、激励发展、树立典范 2024年度 思明区共有795家企业 入选“纳税大户”表扬名单 纳税总额占全区财政总收入 比重近60% 大会宣读了 《2024年思明区纳税大户表扬决定》 为43家企业颁发 “2024年度思明区经济贡献奖” “2024年度思明区经济贡献新锐奖” 感谢各企业与企业家们 过去一年为思明做出的卓越贡献 为他们点赞、喝彩! ▲企业代表上台领取2024年度思明区经济贡献新锐奖 ▲企业代表上台领取2024年度思明区经济贡献奖 在激昂的乐曲和热烈的掌声中 受表彰企业代表上台领取奖杯 既增强了企业纳税的荣誉感、责任感 也代表了思明区对这些诚信纳税、 做好表率的企业的高度肯定和鼓励 益企惠企、助力成长、合作共赢 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政策是赋能企业的强引擎 思明区持续打造营商环境标杆 不断创新和丰富 “财政+金融”支持方式 助力企业实现新的跃升 会上,2025年思明区 “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发布 思明区金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向企业家们介绍 益企畅融金融“工具包” 从扩投资、提力度、强信心三方面 为企业全周期发展提供 综合性的“财政+金融”服务 让政策红利从“纸上”落到企业“账上” 思明区金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卢宁: “近年来,思明区持续深化‘财政+金融’联动力度,围绕企业发展的各阶段,从初创早期到成长领跑、成熟扩张,再到并购做强,构建了功能互补、紧密衔接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希望企业家朋友们继续一如既往地支持思明,把更多优质项目、增量业务放在思明,我们全心尽力做好服务,以金融赋能,畅通产业链路,携手奔赴成功!” 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 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 良好的营商环境 丰富的惠企政策 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 选择思明、扎根思明 厦门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 杨守国: “我们公司2020年落户思明,思明区有着良好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有丰富的人才资源、优越的产业配套措施和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五年来,我们凭借专业的业务能力、领先的科技创新,得益于思明区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政策支持,企业服务的客户数越来越多、发展迅速。今天的大会既是对我们过去成绩的肯定,也是对今后长期立足思明、服务全国的鼓舞,接下来我们将扩大产业布局,增加在思明的产业投入,更好地助力思明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源 企业家们是思明亲密的 “城市发展合伙人” 在全区广大企业的支持与贡献下 2024年,思明区经济社会发展 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连续4年蝉联 福建省城市发展“十优区”首位 思明区委主要领导 代表区委区政府向长期以来 关心支持思明发展的广大企业 和企业家朋友们 表示衷心的感谢 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由衷希望企业家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持续弘扬敢拼会赢的企业家精神,积极发挥典范示范作用,迎接新挑战,抢抓新机遇。真诚希望广大思明企业围绕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城市能级提升等方面,从企业和市场的角度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帮助思明把各项工作特别是服务企业的工作做得更好。诚恳邀请企业家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当好思明的“招商顾问”,为思明经济社会发展多“代言”,多帮思明招商引资工作“牵线搭桥”,更好地构筑思明企业发展“生态圈”“朋友圈”,一起把思明的产业做强做大做优。 区委区政府将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一如既往、一心一意与广大企业和企业家朋友们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终坚持企业需求导向,以马上就办的响应力、行动力,及时呼应企业关切;持续用好思明区“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不断扩充政策“工具箱”,拿出更多益企惠企的真招实招,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更加透明的法治环境、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让企业家朋友在思明安心创业,让企业在思明不断发展壮大。 从春天出发 政企并肩前行 今后,思明区将继续 提供更有温度的服务 出台更有力度的政策 打造更加优越的营商环境 与广大“合伙人”们一起 同心同向发力 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O3Uhsyv4lzILmurAeEcnw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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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企业“窗外”事务!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精准的信息对接,贴心的帮办代办,思明为我们企业提供的这些增值服务,促成了试点业务的迅速开展。”近日,厦门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近年来,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窗内事”审批服务已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在“窗外事”方面,仍面对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政策界定不清,以及历史遗留等“进不了窗口”事项问题,如何建立精准、高效、有力的常态化解决机制? 思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聚焦企业“窗外”事务 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对标对表 积极构建 企业“窗外”事务 协调服务工作机制 推进实现 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一体 助力企业轻装前行、聚力发展 持续优化思明区一流营商环境 这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践,也是深入落实市委“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区委“奋力拼搏、奋勇争先、勇挑大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 机制创新 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服务矩阵 从“线下找人”到“线上智办”是许多企业感受最为明显的变化。聚焦企业跨层级协调难、跨部门对接慢、政策界定不清等堵点,思明区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主动对接市数据管理局,建立“窗外”事务协调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机制,构建“线上平台+线下专区”双轨服务体系,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建立跨部门协同响应机制,全力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企业协调服务新模式。 如今,立体化的服务矩阵已经形成。近日,“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从PC端拓展至移动端试运行,搭建企业“窗外”事务线上办理系统。企业既可以在电脑端登录思明区政府官网,进入“思明e企通”平台,也可以在手机登录“智慧思明”公众号进入平台,实现诉求“一键直达”。对此,有企业表示:“我们遇到的一些问题是政务服务窗口无法直接受理的,有了这个线上平台,我们就不用担心找不到人或者去哪里找人,可以随时提交诉求,等候反馈。” 与此同时,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的企业服务专区,新增企业“窗外”事务服务模块,观音山园区服务中心同步设立“窗外”事务协调服务线下专区,也为畅通政企亲清互动交流搭建了新的空间。 目前,思明区企业服务已基本形成“1+10+N”的服务体系:“1”即“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集政策服务、诉求服务;“10”指10个街道定岗定人对接,对重点项目实施“保姆式”服务,对辖区企业推行“小组式”分片包干服务;“N”则涵盖观音山园区服务中心、“益企服务”专项行动专班、产业项目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等多元服务载体,通过日常对接为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支持。该体系实现了“线上线下联动、部门街道协同发力”的企业服务机制,基本实现企业服务全覆盖。 精准施策 访企问需,一揽子破解企业“成长烦恼” 企业线上“出题”,部门线下“解题”,思明区对企业的服务正在从“有什么、给什么”变为“要什么、给什么”。前期通过访企问需,分类梳理企业诉求,形成“收集、研判、督办、解决”的工作闭环机制,为企业“一揽子”排忧解难。在此基础上,思明区于近日印发了企业“窗外”事务协调服务工作方案,并组建服务队伍。 去年年底,安费诺电子装配(厦门)有限公司在区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协调下,新增租赁厂房。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单位持续跟踪,倾听企业招聘用工、员工住宿、厂区交通安全等多方面的诉求,一项项协调落实,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更优环境。相关负责人难掩喜悦:“得益于思明区多部门协同高效的服务,新厂房能够快速租赁、投用,3月销售额创下历史新高,顺利实现了开门红!”近期,在思明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牵头下,厂区周边交通改善方案正在加快推进,“我们在思明发展了二十多年,正是看中了厦门、思明的营商环境。” 厦门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是思明区重点租赁商务服务业企业。得益于招商干部勤跑部门,及时捕捉政策信息,帮助企业精准对接“灵活用工试点”新业务。为推动试点申报工作,区、街、企业组建专班,由区街干部“手把手”指导企业准备申请材料,做好帮办代办服务,企业迅速注册新板块公司开展业务。企业没想到,他们能够在短短两周之内得到确认试点的答复。 目前,收集的122条企业诉求中,29项反馈类事项或已办结或正加快推进。其中,嘉莲街道通过实地踏勘和房源整合,精准化解厦门磐基大酒店有限公司员工的住宿难题。街道为企业筛选并推荐了3处房源,同时整合13套公寓作为备选;龙山社区积极对接落实,协助企业与房东洽谈。这些“窗口之外”的增值服务更令企业坚定了扎根思明的信心。 “我们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企业服务,让‘窗外事’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加分项’,把思明打造成为企业成长的沃土、发展的高地。”服务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表示。 企业直通车 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全面升级 “线上+线下”服务 助您高效解决问题 线下通道 线上通道 登录“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在线提交。 移动端 1.“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小程序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小程序。 2.访问“智慧思明”服务平台 手机登录“智慧思明”微信公众号,选择“更多服务”,点击“思明 e 企通”,选择“诉求服务”,填写并提交诉求。 电脑端 1.访问“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 https://vip.smdata.com.cn:57676/#/home 2.访问思明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siming.gov.cn/ 点击官网首页“办事服务”板块,跳转至“思明 e 企通”平台。 思明区将 深化市区两级联动机制 通过组织企业恳谈会等形式 推进企业“窗外”事务 协调服务机制常态化运行 做到“解决一个诉求、 破解一类问题、优化一类服务” 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一流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3vGNe5SIZ-YYrlT6fJamw
202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