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登记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我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生育均需要办理生育登记。政策内生育可享受生育政策各项待遇。
概述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我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生育均需要办理生育登记。政策内生育可享受生育政策各项待遇。
设定依据
依据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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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颁布机关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
实施日期 |
2022年3月30日修正 |
依据级别 |
法规 |
条款内容 |
第十四条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 |
依据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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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闽卫人口〔2022〕47号 |
颁布机关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日期 |
2022年4月7日 |
依据级别 |
规范性文件 |
条款内容 |
所有生育子女的对象一般在分娩前或分娩后三个月内填报《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表》,办理生育登记。 |
办理依据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生育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2022〕47号)
所有生育子女的对象一般在分娩前或分娩后三个月内均可持有效证件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村(居)办理生育登记。
申请对象
所有生育子女的对象一般在分娩前或分娩后三个月内均可办理生育登记。
申请材料
1.《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表》
下载表格,填写原件,电子上传。
2.登记对象双方身份证
电子上传收取,已关联电子证照,可不用上传,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3.登记对象双方户口簿
电子上传收取,已关联电子证照,可不用上传,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4.结婚证
电子上传收取,已关联电子证照,可不用上传,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未婚生育的可不提供。
5.生育服务登记办理委托书
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生育情况承诺书
基本事实
7.出生医学证明
生育后进行生育登记的,需提供已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已关联电子证照,可不用上传,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8.《收养证》
依法收养的子女应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9.死亡医学证明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登记,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10.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书面鉴定结论或残疾等级证书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登记,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11.一方或双方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再婚夫妻办理时提供。
办理流程
登记过程按流程有两个阶段:填写表单和证件上传
填写表单:
(1)登记地:登记地为登记到哪里,也就是让哪里对你提交的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的地方,常住人员选择自己对应的户籍地(男方或女方)流入人口选择现居住地,让现居住地核实。
(2)男方(女方)姓名:输入自己的真实姓名,限制10个中文或20个英文。
(3)男方(女方)民族:民族为下拉选择框,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4)男方(女方)证件号码:证件号码里面有两项,分为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证件类型默认为居民身份证,点居民身份证可以下拉选择其它的证件类型,按各自类型选择,证件号码栏只可输入15个中文或30个数字,如果选择的是居民身份证,还需通过身份证认证才能保存。
(5)男方(女方)婚姻状况:根据个人情况选择。
(6)男方(女方)结婚日期:选择自己当前的结婚日期。
(7)孩次:孩次为所要登记的孩次。
(8)孕情:孕情分为三项,对应你申请的孩次,按实际情况选择,未孕,已孕(需要输入预产日期),已生育(需要输入小孩出生日期)。
(9)子女情况: 如果还没有小孩,子女信息都放空,根据您个人情况录入子女情况.姓名(限制10个中文或20个英文),性别:选择对应的小孩性别,出生日期:选择小孩的出生日期。
(10)现居住地,男方户籍,女方户籍
(11)联系方式:分为男方电话和女方电话(限制15个数字)。
(12)查询密码:输入您的查询密码(限制20个字符)。
(13)邮箱地址:主要用于忘记密码,密码找回。
(14)资料都填写完成后,勾选本人同意以上承诺,后点下一步按钮完成填写。
证件上传:
自拍认证:男女双方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声明。网络办理,承诺男、女双方以自拍认证确认。以自拍认证确认的,可以男女双方合拍,也可以男女各自单拍,不能用照片替代。属于委托代办的,需填写委托书并请被委托人进行承诺,承诺以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1)证件上传:点击对应的照片从电脑中选择对应的图片进行上传,图片格式为jpg/png。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婚可不上传),户口簿,自拍认证为必选项。
(2)证件上传时,对于有多份材料的:孩子户口本本页和其他补充材料,最多上传8份。
(3)有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委托登记,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生育后进行生育登记的,需提供已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依法收养的子女应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登记,需分别提供子女死亡证明、残疾等级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登记,需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侨务部门)出具的回国定居证明和回国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登记,需提供一方婚前或双方婚后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办理地址
全流程网办:“福建幸福家庭”微信公众号、“闽政通”或“i厦门”APP、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均可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地址:各街道、社区便民中心
生育登记服务地址
1、各街道、社区便民中心,具体办理地址可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查看
2、各街道线下地址
思明区嘉莲街道 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和光里66号 思明区嘉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思明区筼筜街道 办理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滨里28-33号筼筜街道一楼便民服务中心1号综合窗口
思明区滨海街道 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仓里社17号滨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号综合窗口
思明区梧村街道 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6号梧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号综合窗口
思明区鹭江街道 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故宫路120号鹭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号综合窗口
思明区鼓浪屿街道 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永春路89号鼓浪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10号综合窗口
思明区中华街道 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 中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思明区莲前街道 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思明区开元街道 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485号一楼开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2、3号综合窗口
思明区厦港街道 办理地点:思明区思明南路358号青少年宫大楼一楼厦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号综合窗口
生育服务首页:https://www.fjxfjt.com/fjrkfw/index
生育登记服务: https://www.fjxfjt.com/fjrkfw/sydj/shenqing
操作说明:https://www.fjxfjt.com/fjrkfw/introduce
办理结果查询:https://www.fjxfjt.com/fjrkfw/result
联系电话:https://www.fjxfjt.com/fjrkfw/tel(可查询所在街道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询服务
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
享受待遇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孩政策开放后,政策内生育的都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享受医疗保险、生殖保健服务:
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收费方式
不收费
常见问题
1.生育登记是什么?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 规定,我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可以确认本次生育的政策属性。
2.生育登记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生育登记可在孕前或孕后办理,一般在育妇分娩前后三个月办理。
3.我不知道我的生育登记受理地怎么办?
生育登记可以选择的受理地区: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4.生育登记子女信息要填吗?生育登记材料要上传哪些?
子女信息栏填写已经出生的孩子的信息。需要上传的材料以【事实发生】为准,比如确实有生过1个孩子,那么需要1孩的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照片,等等以此类推。
附件下载
- 个人生育情况承诺书(空表).doc
- 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表(空表).doc
- 个人生育情况承诺书(样表) .doc
- 生育服务登记办理委托书(空表).doc
- 生育服务登记办理委托书(样表).doc
- 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表(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