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区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压实用人单位和相关机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职业健康风险,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上级工作部署及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的医疗机构(含国家“双随机”任务抽取单位)。
二、工作目标
统筹日常监督与国家“双随机”等专项任务,压实用人单位和X射线影像诊断机构主体责任,规范职业健康管理与放射防护行为,降低职业病发生率,确保专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及结果公示告知情况;
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置运行、警示标识设置、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情况;
4.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管理、疑似职业病报告处置情况;
5 国家“双随机”任务明确的其他职业卫生核查事项。
(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1.《放射诊疗许可证》持有校验、X射线设备定期性能检测校准及运行维护情况;
2.机房屏蔽防护、通风报警等设施合规性,放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设置及辐射水平达标情况;
3.放射工作人员资质、防护培训考核、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4.受检者防护用品配备及屏蔽防护落实情况;
5.放射卫生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及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专(兼)职防护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国家“双随机”任务明确的其他放射卫生核查事项。
(三)专项任务推进
1.严格落实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成抽查任务,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2.同步推进上级部署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放射防护专项督导等其他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锚定主体责任,闭环整改隐患
聚焦职业病危害风险高的行业和关键环节,结合“双随机”等专项任务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做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杜绝问题反弹;对专项任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二)深化宣传引导,提升防护意识
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任务开展普法宣传与科普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提升用人单位、医疗机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增强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三)规范任务执行,提升监管效能
统筹协调日常监督与专项任务,避免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率;严格按照专项任务要求规范检查流程,准确记录相关情况,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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