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1-02-03-2020-105 成文时间 2020-12-29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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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

  《思明区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为巩固提升全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加强我区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以及《厦门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任务和工作机制,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健康绿码”,为“岛内大提升”战略和幸福思明建设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020年,全面完成生产经营房屋安全复查,夯实“一楼一档”,建立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平台,基本消除已排查出的重大房屋安全隐患风险。

  2021年,增强区、街房屋安全管理力量,完善房屋安全队伍建设,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加快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有序推动老旧片区改造提升。

  2022年,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房屋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房屋安全治理效能,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整治重点

  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加快房屋安全隐患“见底清零”,不漏一栋、不落一户。重点抓好以下类型房屋的整治:

  (一)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不含农村低层自住住宅);

  (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大型商贸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厂房、超市、农贸市场、快捷酒店宾馆、饭店、宗教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托养机构、交通场站等;

  (三)钢结构房屋,特别是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钢结构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

  (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

  (五)未经有相关资质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的隐患房屋;

  (六)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三、行动任务

  (一)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

  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聚焦六大类整治重点房屋,进行全面核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1.开展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各街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辖区内的所有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及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梳理工作。要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由街道组织全面排查,将手续办理情况录入全市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审批部门逐一核查,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各部门要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间联动移送机制,依法依规整改落实。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开展生产经营和公共建筑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形式,各街道统筹做好辖区内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各行业部门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行业领域房屋安全治理,补缺补漏、排查到位,摸清行业房屋底数,督促跟踪整改落实,特别是要把改变使用功能和改变主体结构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对象。

  3.开展“一楼一档”房屋数据专项核查。各街道要全面掌握辖区房屋安全状况,对房屋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做好信息复核和动态更新。对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各街道要组织技术人员到场100%复核,包片督导单位要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问题的,整片区需返工复查。2020年全面完成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夯实数据。加快房屋大数据分析,开展房屋安全基础性研究,编制区房屋安全分析报告。

  4.开展钢结构厂房专项治理。各街道要组织钢结构专家力量开展钢结构厂房全面复查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置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对一般安全隐患的加快处置,对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两层及以上钢结构厂房要责令业主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分类采取处置措施。

  (二)强化常态管理

  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房屋业主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清晰的制度体系。主要完善和建立5项制度:

  1.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基层巡查、监测和管理力量。在街、居两级配备专职综合网格员,统筹做好房屋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保障人员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房屋安全纳入巡查重点,建立网格员巡查发现和职能部门快速处置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2.健全协同核查机制。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开放房屋数据库端口给各相关审批部门,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核查机制。由相关审批部门对酒店、宾馆、学校、培训机构、医疗场所、厂房、市场等房屋安全进行核查,对无法提供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鉴定为C、D级的房屋,应当依法立即责令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

  3.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依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经验成果,进一步完善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专家判定等工作的保障机制。结合城市体检,开展重点区域房屋动态监测和安全预警。

  4.建立安全目标责任制。将房屋安全治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5.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积极配合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房屋安全情况,依托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实现房屋安全身份智能识别。

  (三)有序推进“旧改”工作

  加快实施一批工业集中区、城中村、老旧城区改造提升项目,分年度实施。

  1.多渠道实施整治改造。结合城乡规划,将危房集中区纳入旧城旧村成片改造;对已纳入近2年征地拆迁范围的,推动提前安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但未纳入成片改造规划的危房,应及时拆除危房并妥善安置人员,对地块实施收储或改造;对通过维修、加固可消除安全隐患的,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工作加以解决;对危房作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困难群众,由属地街道综合施策、兜底保障。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政策条件的,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优先予以解决。

  2.开展产业用房提升。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厂房集中区域,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产业用房提升改造计划,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3.做好“两违”处置。坚决遏制新增“两违”(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统筹推进历史“两违”分类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属地为主、部门协同,按照党委政府总负责、主要领导直接抓的工作要求,强化党政同责、全域覆盖,高位推动各项工作。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统筹协调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推进。

  (二)强化部门合力

  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将房屋安全纳入行业生产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

  1.区建设局(区房安办)负责牵头制定方案,协调排查、房屋安全鉴定等有关工作,依职能负责指导施工许可、建筑质量安全、消防等方面审批、备案的复核,及房屋安全排查的技术指导。

  2.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房屋安全日常管理资金,将三年行动和房屋安全日常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依职能负责指导涉及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等方面审批、备案的复核。

  4.思明公安分局负责特种行业经营许可方面审批的复核,配合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

  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未按规范进行工商登记等问题的监管查处。

  6.区科信局负责指导工业厂房排查整治和产业用房升级改造。

  7.区城管局依职能负责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工作,负责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

  8.区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

  9.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10.区信访局负责排查整治信访事项受理及协调。

  11.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能做好本行业领域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

  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行包片督导制。其中,区建设局负责中华街道辖区,区市政园林局负责鹭江街道辖区,区司法局负责开元街道辖区,区应急局负责莲前街道辖区,区城管局负责滨海街道辖区,区文旅局负责梧村街道辖区,区卫健局负责嘉莲街道辖区,区财政局负责厦港街道辖区,区教育局负责筼筜街道辖区。包片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大指导检查工作,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度缓慢的街道要重点督查。

  区纪委监委、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全程跟进专项治理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渎职失职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查处。

  (四)强化要素保障

  各街道应配强房屋管理机构人员力量或委托专业机构,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保障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

  (五)强化技术支撑

  区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专家技术力量,公布专家、技术人员名库,供各街道、各部门对接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各街道、各部门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工作。

  (六)强化宣传引导

  各街道、各部门应重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加强政策宣导以及案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众对房屋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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