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6-01-26 08:50:00 字号:

  2025年,区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强化信息透明

  依托区政府官网,及时公开城管执法领域工作动态与政务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在网站公开机构职能目录、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权责清单一览表、部门预决算等信息47条。通过“思明城管”微信公众号精准发声,累计发布原创推文46条,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知晓度。

  (二)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确保答复质量

  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答复主体、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等规范处理程序,做到件件有回应,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5年,我局通过互联网、信函、当面申请等途径新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7件,上年结转申请信息公开数量2件,已答复件数54件,待答复件数5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公开质量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文件、报告公开流程,全面落实《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及内容审校表》填报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严谨。同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户外广告审批窗口,健全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工作机制,解答群众和企业关于设置户外广告的政策咨询,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政策咨询服务和办件水平。

  (四)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增强公开时效

  强化信息公开专栏管理,严格遵循栏目分类,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维护我局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文件等信息,确保公众获取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并与“思明城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信息同源同步,实现公开信息多渠道覆盖、高效传播。

  (五)严格落实监督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不断完善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等重点工作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支撑,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推进。积极派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与实操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0

0

0

0

6

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1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2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9

0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1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2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8

0

0

0

0

6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公众对信息公开需求日趋多元精准,对照当前工作实际,查找发现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持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仍有提升空间,与上级要求和公众迫切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二是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审核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针对公开信息及新媒体推文相关规范还不能够做到及时更新完善,需强化审查校验,及时整改纠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系统学习政策法规与实操规范,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政务公开服务规范化水平。二是提升政务新媒体宣传质效。深化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运营,聚焦城管执法核心业务、民生关切热点优化内容策划,创新传播形式,着力提升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责任链条,细化审核流程节点,从严把控政治导向、政策表述、事实数据等关键环节,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严谨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函税〔2021〕4号)要求,2025年我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