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9 14:49:00 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报告的电子版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9号204室   

  联系电话:0592-2598575

  邮编:3610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管委会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园区发展、企业服务深度融合。

  (一)主动公开。管委会严格按《条例》要求,围绕本单位工作任务,聚焦服务园区企业发展、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主动公开年度报告、财政资金预决算和政协提按答复等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保密制度,定期维护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各个栏目。实行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全链条精细化管理,规范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与完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委会指定专人负责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单位信息、增设栏目和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专人负责具体办”三级责任制,接受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问题整改要求,及时反馈整改信息。2025年度未发生违反《条例》及相关规定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信息中部分文字材料词汇通俗化程度不够,在文字表达体现通俗易懂方面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在今后的信息报送时,对很难理解的词汇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进行适当的表达或解读,提升公开信息的可理解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函税(2021)4号)通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未达到收费标准,2025年全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