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15 10:01:00 来源: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 2016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611日起 20161231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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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6年,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发布和完善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明确一名干部分管政务公开工作,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经办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审批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二)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局公文处理单中专门增设公开属性类别及审核栏目,做到公文签批与公开属性审批同步进行,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公开属性审查统一由局领导审批,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与收发员的协调机制,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6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车辆管理、货币化补贴办理、应急管理、公共机构节能、部门预算等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并辅助通文件、公示栏等形式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度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无。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不予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关内部管理等工作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主要问题是信息发布人员工作经验、信息规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的整理及发布速度也有待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条例》要求,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环节和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依法公开的理念,严谨、合理地梳理主动公开的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 

1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 

1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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