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述、举报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思明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邮编:361004,电话:5862701,传真:5862700,电子邮箱smjyj123@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思明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条例》《通知》有关要求,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遵循“局长亲自抓,局办牵头抓,部门具体抓”的原则,定责任、抓调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局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局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层层细化落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审查、公开等工作,齐抓共管,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硬件建设,提升软件服务
为确保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思明区政府网站平台进行了升级改版,优化了版式设计,细化了栏目设置,扩展了信息内容,为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我局在上级统一部署下,对思明区政府网站“公共服务”版块中教育领域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充实,完善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对外交流与留学教育、教育救助与资助、教育培训类证件办理、学历教育机构资质、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资历共计12个版块72项内容221条信息,增加透明度,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三)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
凡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各类政务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实行全部公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保证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我局从实际出发,采取网上宣传、媒体报道等多样化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形式灵活多样,贴近实际,效果显著。截至今年12月底,我局在思明教育网上共计发布各类信息3304条,覆盖各直属部门、校园参与各级各类教科研活动等,有效地向社会公开了我区教育系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此外,在今年6月中下旬我区迎接省“教育强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均衡区”两项评估期间,先后通过《福建日报》《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峡导报》《海西晨报》等主流媒体推介我区教育工作动态和成果,得到社会的公认和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我局在完善管理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加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截至今年12月底,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版块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34条,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条,涉及招生、学前教育等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类的信息7条,将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三访三创”活动、调整教研片区等相关工作安排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类的信息16条,涵盖了师资培训、表彰决定、评选办法、德育工作、校园安全、科研成果、艺术教育、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主要文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度思明区教育局完成1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人申请公开思明区特殊教育学校2012年度入学人数和可接收人数,我局就相关内容及时给予公开答复,申请人表示同意答复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申请公开的收费项目数为0,全年申请信息公开收费0元,减免金额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发生因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被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情况发生,没有发生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将继续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的系统性和准确性。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继续以思明区政府网站和思明教育网为政务公开重点途径,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细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及时、更规范。
2.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及时梳理各项工作,补充完善公开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结合我局实际挖掘工作新亮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554 |
1168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554 |
1168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1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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