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6 15:07: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以下简称区科工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gbmxxgk/kjhxxhj/ndbg/)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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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3610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我局实际,聚焦科技、工业、软信业、信息化和政务服务等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区科工局共制作正式文件6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公开政府信息92条。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立足我局主责主业,持续加大公开力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权责清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目录表等机构职能内容。围绕科技、工业、软信业、人工智能等产业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我局承办的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的公开工作。截至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2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信息20条、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14条、规范性文件4条,配套政策解读信息8条,其他信息46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上,及时向“两馆”(图书馆、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公文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确保公开渠道畅通。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保持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本年新接收依申请公开件2件,上年结转1件,受理办结2件,1件结转到2026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定期对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进行清理,更新、废止失效信息,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全年未发生泄密、错报、误报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目前政务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无自建网站,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做好网站上各项栏目的信息维护、更新及发布工作。一个政务新媒体:“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主要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内容,内含办事预约渠道,发布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信息,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

  强化内部监督,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各科室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纠自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规范,积极参与区政府办组织的业务培训,掌握最新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能力。主动接受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和社会评议,2025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如发文时间与在网站发布时间间隔偏长,内部协同机制需进一步优化,业务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意识有待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尚有提升空间。信息公开的渠道单一,目前主要依赖区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发布渠道的多样性上,仍需进一步改进。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内部培训,持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知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区政府网站外,用好下属单位的政务新媒体,满足群众的信息获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2025年度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未超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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