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2-04 16:11:00 来源:思明区民政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可查阅到本报告的电子版。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按下述联系方式直接与思明区民政局综合科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708室 邮编:361004

电话:0592-5862782

传真:0592-5818457 

一、概述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和获取的应公开信息如实、全面公开。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同时积极开展民政热点工作的宣传工作,规范民政事务办理程序,提供完善、准确的办事流程和制度查询,公开本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过程事项,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我区民政工作。

(一)、主要内容

 2014,我局围绕民生保障、扶贫济困、防灾减灾、拥军优属、志愿服务、专项事务等工作重点,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5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5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不予公开信息30条);受理区政府办转办的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并顺利办理完成;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继续做好《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清理和移交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本级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领导为主要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并制定各项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制度。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主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综合科为负责科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办员,加强与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系,掌握工作动态,了解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开展日常工作,同时加强对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督促有关科室和单位落实目标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2、强化职责,确保落实

  我局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区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按照业务分工,结合局工作实际,年初制订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年中制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局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强调原则,提高认识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与责任感、使命感。围绕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与绩效考评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强调“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主动公开及信息发布协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局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部门信息类信息15条。

3、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公开政务信息,同时还在968180社区服务网公开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局2014年度受理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认真积极给予办理,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依法及时作出答复,告知其所申请政府信息已主动公开,并向其提供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办理完成并得到了申请人的认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4年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公开的信息量较少。按照《条例》的要求,区级民政部门须公开的信息大多数已由上级部门公开过了,本级主要是参照执行,为避免重复未再另行公开,因此公布的内容显示不太全面;此外随着当今社会的稳步发展,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民政工作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加。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得到了较大的推进,但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一些热点问题宣传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明确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中具体环节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依法公开的信念,严谨、合理地筛选、梳理主动公开的信息;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系,努力探索民政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活动,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良好有效的纽带。

3、加大督办力度,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准确公布信息,适时更新。虚心向工作水平先进突出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015年,本局将继续加大对开民政工作热点问题的宣传,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按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工作,转变观念、提高效能、探索方法,不断加大统计公开透明,持续推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5

30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5

29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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