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1:15: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综合科联系。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710

  邮编:361004

  电话:0592-58809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立足我局实际,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主题,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

  一是贯彻落实《2021年思明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等工作。二是加强主动公开。2021年以来,区民政局制作政府信息2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并送交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备案,以便群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以来,本机关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属于本机关已主动公开范围。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思明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2021年以来,区民政局认真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养老服务”、“临时救助”、“儿童福利和孤儿基本保障”、“捐款救助”等重点栏目的信息更新,全年累计更新236条,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全周期管理,对预备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定期抽查,对负责的专栏进行定期更新,保障政务公开规范化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民政局目前暂无自建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为成员,明确具体负责人员。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工作有效运行。二是积极反馈落实每月、每季度政府网站建设的督查考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行。2021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的理解不够透彻,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运用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学习文件精神,对已下发的上级文件再学习,对政务公开工作再细化,再推进,并及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调整修改公开专栏内容,杜绝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同时紧跟相关工作培训,学习先进县区的公开经验,学深悟透,进一步提升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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