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04 14:48: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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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思明区人社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通知》,落实《2021年思明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有关要求,紧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力度,扎实开展本局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划、以公开促服务。2021年,区人社局主动公开信息16条,依申请公开1条。

  (一)聚焦主动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专项规划。主动征求思明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意见,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二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及时公开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贫困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支持和帮扶等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校企合作、东西部协作、劳务输转等信息,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和公共服务。三是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公布人才生活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等,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作为区属人力资源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公开其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1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情形,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作出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五级十五同”工作的要求最新调整并公布的本单位权责事项172项;开通设立“我要办职工退休”等8件“一件事”集成套餐和23个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网107个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发布(修订)对应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目录及内容。截至目前共编制基层政务公开目录75项(就业创业领域15项,社会保险领域60项),社保、就业领域基层业务实现“便民办”。三是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局机关及下属6个单位主动独立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

  (四)优化平台建设

  增设“稳岗就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保障”“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试点领域标准目录”“试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74条行政许可及17条行政处罚决定均按要求做好公示。

  (五)完善监督保障

  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监督检查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公开前的审查工作,防止泄密、错报和误报事件;定期进行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即刻整改;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提升工作水平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后备干部力量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力度、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公开渠道的丰富性、公开手段方式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落实。

  (二)改进措施。一是做好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充实后备力量;二是增加工作效能。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手段,加强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全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