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2 17:58: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邮编:361001

  电话:0592-2667556       传真:0592-266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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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通知》,严格依照思明区《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厦思政办〔2022〕44号)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6条,依申请公开1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加强就业政策兑现及推送工作,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加强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着力公开就业支持措施、新引进人才生活补助、就业政策补贴、东西部劳务协作政策奖补等信息,及时将就业支持政策传达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二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对主管行业、全区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外发布检查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流程,把牢审查发布关,确保公众合理信息获取的需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主动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我局权责事项变动情况,动态调整了事项内容、指南、环节及所需材料,并公布了我局的最新版权责事项清单。二是落实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我局局机关及下属6个事业单位均完成了2022年部门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完善规范“稳岗就业”“双随机、一公开”等我局特色专栏,按照规定要求审查并发布相关事项;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发布抽查结果,接受社会大众查阅和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及内容审校工作,动态更新我局的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及内容审校表,全力防范失泄密、错报漏报事件。二是做好2022年我局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保障任务工作,重新梳理我局在全省政府网站上的常见问题,制作了新版政务地图、问答包和办事指南在网站上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力量不足;二是相关政策对外解读的形式内容、查询便捷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的提升。

  (二)今后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系统信息公开负责同志主动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准确掌握最新的规范要求,强化工作力量;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加强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动态更新公开信息,运用文字说明、政策问答、图表解读等多种方式提升我局政策解读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函税〔2021〕4号)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计收信息处理费,2022年全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