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08 14:41: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并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电话:0592-2667556,电子邮箱:smq_rs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0条,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招聘公告、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业务文件5件,财政资金信息14条,其他类信息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办结5件,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申请人类别中,自然人申请6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及时,全年未发生政务信息对外公开违规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定期梳理和更新我局主动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配合上级部门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做好政务信息内容保障,丰富完善区政府网站主题服务栏目信息,依托互动问答模块动态更新就业、社保的热点知识,持续推进高频业务融合“沉浸式”服务,为群众获取人社信息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及日常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的严谨性准确性。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监督,2025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栏目更新不够及时,未能完全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二是个别下属单位的信息发布审核仍有薄弱点,把关不够到位,偶有表述不够规范的情况出现。

  (二)今后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公开实效,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优化部门栏目布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人社日常业务紧密结合,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就业、社保等领域问题,依法依规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服务群众,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规范机制流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内部协调,要求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同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质量关,高效处置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函税〔2021〕4号)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计收信息处理费,2025年全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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