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审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1-01 20:01:00 来源:思明区审计局 字号: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思明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由厦门市思明区审计局编制。全文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相关统计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并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上刊登,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思明区审计局,通信地址:思明区民族路33号,邮编:361001,联系电话0592-2667162。

  一、概述

  (一)重大法规政策解读及公开情况

  针对国家新颁布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8号令》、《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规,我局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对外公布,并采取多种方法多渠道地广泛宣传。一是在审计过程中,向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及财务人员宣传审计法规;二是开展各项活动,深入社区,慰问困难群众,宣传审计工作;三是积极参加全省审计机关审计知识竞赛,并通过电视转播使公众更深入地了解审计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思明区政府网站、省市审计机关门户网及时公开审计工作信息;二是不局限于网络,采取多种方法多渠道地公开审计工作信息,如:审计公告、法规宣传手册、法规知识竞赛等。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区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应配套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采编、审核、上报、审批、上载、更新和日常维护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各负其责,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我局的大部分审计信息属于保密范围,对涉及到影响社会稳定和商业机密的信息,我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把关。

  (一)主动公开信息

  2011年,我局按照《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在规定的时限内对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进行了主动公开。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信息2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分为:审计部门职责、审计法律法规、审计工作动态、办事流程、联系方式。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通过思明区政府网站、省市审计机关网站及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公开信息为主通过思明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自2008年《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未接收到社会组织、法人或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以及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有关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建议区政府办适时举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和交流。

  附表:思明区审计局2011年及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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