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3 16:50: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gbmxxgk/szylj/ndbg/)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联系。

  联系方式:0592-266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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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区相关部署要求,紧扣市政园林环卫核心职责,聚焦群众关切的道路改造、绿地养护、环境卫生等民生重点,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全区市政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政务公开保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全年,我局深入践行“优质公开”理念,系统梳理公开事项,规范优化公开流程,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内容深化、效能提升与质效优化。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75条政务信息,其中主要包括双随机、财政预决算、河长制等。全面保障群众对市政园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双轨受理,畅通申请接受渠道,规范申请登记、办理、答复等各环节操作流程。细化办理标准、压缩办理时限,确保每一件申请都得到精准回应、规范处置。2025年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站申请1件、当面申请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全年未发生失泄密或违规公开问题。同时,加强对现行有效文件、项目相关信息的动态梳理与校核,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次,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阵地,规范优化信息分类,确保公开信息精准归集、便捷检索。同时,依托“思明市政园林”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构建多元化公开渠道,通过简洁直观、通俗易懂的短平快形式发布政务信息,增强信息实用性和传播效果。2025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策解读、市政园林建设进展、市容管理、古树保护、行业动态和便民服务等信息98条,阅读量累计突破14万人次,有效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明确各科室工作责任与要求,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督促整改。加强业务指导与学习交流,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2025年,我局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6.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业务科室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足,未形成“业务开展与信息公开同步推进”的工作合力,影响公开工作整体效能。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强化协同联动机制,将信息公开要求嵌入业务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组织开展跨科室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公开”的协同工作能力,推动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2025年度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未超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