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2 10:20: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形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qrmzf/ndbg/)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489号603室

  电话:0592-2217736

  邮编:36100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元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推进“两化”建设做好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文件学习,重新梳理二十六个公开领域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更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动态调整办事服务权责清单,使清单更明晰、内容更规范;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设置明确标识、查询电脑、专区制度、宣传展架并配备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二)加强法规学习做好依申请公开。参加全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培训班、全省政务公开业务视频培训班和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的学习,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2件已按时答复,1件仍在办理时间内。

  (三)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发布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内容发布前审核、发布后读网工作,防止发布的信息出现严重错误;二是加强检查监测,充分依托“厦门市政府网站云服务管理平台检测系统”和《错误词检测表》进行检查,确保页面内容和版面正常;三是及时自查更新,保证应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四是强化值班值守,特别是特殊时期的值班值守,落实快速处置问题机制,杜绝网络安全事件发生。2021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工作报告类1条,答复函2条),公开其他类信息57条(包括安全生产类信息24条,公示类信息15条,社区服务类信息12条,预决算类信息2条,机构人员类信息3条,总结类信息1条)。

  (四)强化源头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政府网站新增“开元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目录表”,融合了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帮助公众以简洁、直观的方式了解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时更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办理事项,在2020年的基础上取消2项、合并2项、拆分1项、新增1项,保留14项,现共有18个服务项目,包括13个公共服务项目和5个行政给付项目。

  (五)完善流程管控做好监督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指定专人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和安全运行负总责;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格审校流程,加强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强化技术措施,杜绝安全、泄密事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还在起步阶段,基层单位对文件的理解还有待进一步深入,还需要多从上级单位汲取经验,《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还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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