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2-28 12:05: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6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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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 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思明区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16年制作政府信息2598条(主动公开信息2031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113条、不予公开信息454条)。

(一)围绕公开实效加强组织保障

1.提高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区分管领导,各部门各街道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区、街、部门三级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制度、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四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建立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于涉法律责任、合同等有关议题,提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强化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每年公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公开上一年度政府工作完成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面向公众征集思明区征集“十三五”规划、为民办实事项目等的意见建议。

2.提高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一是区政府门户网站首推智能互动咨询功能,实现网友一站式问答,运用关键字多重筛选技术,并组织人工查阅答复情况,保障回复内容的精确性。二是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施条件,制定并实施档案、图书信息查阅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截至目前服务超8000人次。三是优化区政府公报编制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发布,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四是强化政民互动。率先全省实现区级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视频直播,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是加强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健全网上沟通机制的有效手段。在每期访谈结束后均配套制作一则微信宣传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与“两微一端”同步推送,扩大宣传效应,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11期。五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与厦门网签订“思明频道”“民生热议”专栏等合作协议,与台海宽频等新媒体签订“直通思明”频道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行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2016年以来,微博、微信共向共向51726位粉丝推送信息2000余条。

3.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结合2016年区事业单位选聘生和考录人员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专项培训,要求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及时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经常性开展研讨,不断提升理论化水平。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对各部门各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点评和培训。

(二)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2.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201671日印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厦思政〔201656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厦思政〔201657号),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3项,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6项;保留区级前置审批事项64项,调整区级前置审批事项18项。

3.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解读和清理工作

20169月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中,继续有效(含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59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6件。要求牵头起草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2016年以来共发布政策解读10条,规范性文件解读率达100%

3.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一是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思政办〔201611号)精神,区政府各部门均主动对外公开“一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一细则”(工作方案),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二是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区行政执法局、卫生计生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相关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于201611月公开思明区行政执法部门名单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同步公开部门加挂牌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公地址、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信息。三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以“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为依托,第一时间自动公示企业的注册登记、备案、行政处罚等信息,商事登记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该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截至目前,信息公示平台接收并公示25家许可部门推送的许可信息超7万条,归集各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11000余条。

4.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大厅”,开设“审批大厅”“公共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查询审批信息、在线咨询、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搭建我区自有智慧审批业务平台,全面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三星级”达到100%,“四星级”达到60%。二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针对清理出来的114项公共服务类区级责任事项,主动公开办事指南以及表格下载,审批对象、法定依据、办理条件及流程、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申报材料、收费等明细。

(三)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行预决算与“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要求各预算单位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预算单位作为信息公开主体在收到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所有区级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向社会公开。二是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公开。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公开,主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配置”栏中公开,2016年以来共发布近300条。三是做好经济政策解读。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并主动公开,做好思明区上市企业扶持奖励办法、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办法等各项优惠政策公开和相关解读工作,并通过网站报纸、“厦思科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做好政策的宣传送达。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纳入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督导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单位公开环境评价信息。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营情况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等信息。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一是搭建思明国地税微信公众平台,“思明国地税宣传”微信公众平台集办税指南、涉税通知、涉税公告、热点咨询、新闻动态等功能于一体,于每周一、三、五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推送各种税收资讯,宣传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留言咨询涉税业务。二是公开企业优惠扶持政策,2016年主动公开《思明区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思明区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发展意见及开展总部企业》等通知。三是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对各单位报送的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等信息资料进行核实,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思明区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四)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一是增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健全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提升救助、服务水平”的核心任务,积极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自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及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情况。二是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主动公开相关文件,主动公开全区137个避灾点基本情况,及时发布全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街道办事处减灾救灾工作情况。

2.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在区政府网站及海峡人力资源网同步公开人社局网上办事指南76条,一次性告知各就业创业补贴及社保待遇的申领条件、申领条件等内容。二是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网上公开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情况,2016年以来共发布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招聘信息66条,招聘信息在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厦漳泉公共招聘网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根据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需求,主动在(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思明区就业管理中心FTP平台、办事大厅大屏幕以及街道社区自助查询机等多种渠道发布岗位招聘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受众面,累计为55000余家次企业免费发布招聘信息520000余条次。

3.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出台《厦门市思明区危险房屋调换办法(试行)实施若干规定》,及时进行政策解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相关数据。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在开展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时,主动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信息公开。

5.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针对群众最为关心的招生工作,及时发布《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厦思教〔201634号)、《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的解读》、《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思教〔201671号)等相关招生文件。同时,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安全等教育热点工作开展全方位的信息公开。二是做好区属医疗机构院务公开,保障群众依法获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信息。三是开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审批程序的严格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案件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5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在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上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1,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5,各区直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9条,各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39条,占6.8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79条,占13.73%;规划计划类信息28条,占1.38%;行政许可类信息325条,占1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5条,占3.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63条,占8.0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3条,占1.1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33条,占6.5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7条,占2.8%。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网站公开。公众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区直机关、各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突破120万人次。

2.政府公报公开。全年编发区政府公报12期,公开区政府及区政府办主动公开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政务信息、大事记等政府信息,并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街道、居委会等免费提供公众查阅,全年累计发放3000余份。

3.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区新闻办2016年召开了4场新闻发布会,主动向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社、中新社等中央媒体以及省市主流媒体,发布厦门国际时尚周等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区图书馆、档案馆共接受区62个部门送交政府信息纸质版总数64316条,电子版总数64253条,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图书馆等均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触摸屏或电脑,设立公报查阅处,供群众查阅主动公开信息。

5.其它渠道。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栏以及各部门、街道公开栏,公开各方面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箱”,受理公众网上咨询1959人次;通过“美丽思明”“思明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提供信息314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区各政府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7件,其中当面申请36件、网上申请43件、信函申请8件,均按规定答复申请人,答复总数为90条。申请内容涉及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等方面信息。

90条答复中,“同意公开”17条、“部分公开”17条、其他答复48条、否决公开答复数8条。“否决公开答复”原因分别为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调查、讨论或处理过程中等原因以及属于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原答复被依法维持;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申请人撤诉。截至2016年底,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4件,提起行政诉讼3件,无举报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业务培训、理论研究等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相关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各部门各街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基本都身兼多职,由于工作任务较多,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规范公开内容,要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同时,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格式文本、程序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找准问题和责任单位,及时交待任务,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定期检查考核,严格考评办法,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考核范围,着力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31

1898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031

1886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143

1496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7

21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6

113

2.网上申请数

43

74

3.信函、传真申请数

8

2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0

22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7

8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7

3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8

25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8

83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2

4

行政诉讼数

1

3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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