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3 15:16: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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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思明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思明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厦思政办〔2019〕46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共制作政府信息173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489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83条,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做好政策解读,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抓好重要政策解读。全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26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突出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解读,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有助力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思明区鼓励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思明区支持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措施》并解读政策;促进总部经济持续发展,发布《思明区鼓励规模企业引进人才激励办法》,出台《思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若干规定》并解读政策;推动文化创意、影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修订《思明区鼓励扶持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并解读政策,发布《思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思明区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有服务民生的实在举措:推动培训和就业有效对接,公开《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意见》并做好政策解读;推动城区私危房解危工作,发布《思明区私危房解危治理以奖代补若干意见》并解读政策。

  2.优化解读回应效果。一是加强预期引导,及时发布财政和就业等政策,按月公开财政收支和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形势,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二是加强主动引导,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及时发出权威声音,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年内回应重大舆情14件,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48件。三是紧紧围绕区政府重点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举措举办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17场,其中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主发布人召开2019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重点就招商引资、影视文化产业等与媒体记者进行交流,让公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思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同时现场近距离交流的方式也进一步提升了回应的精准性与贴近性。

  (二)推进政策落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加强重要决策公开。结合思明区工作实际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各项规定措施,进一步明确《条例》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依法落到区政府重大决策全过程。

  2.强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借助媒体平台做好审计政策的解读工作,与公众交流思明区审计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果成效。分解督办区政府工作报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具体情况,明确责任部门与办理时限,每季度开展落实情况督查,并作为区政府政情通报会、“两会”材料接受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审阅。每年公开思明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分工,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栏制作为民办实事专版,方便群众获知每年的为民办实事的具体项目情况,让更多群众参与进来建设幸福思明。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在执法主体管理方面,区政府组织开展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工作,确认执法主体共50个,其中行政机关29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个,受委托的组织19个,并将全部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办公地址、咨询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告,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2019年我区基本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并将所有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持续更新。二是遵循“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及时发布各部门、各街道的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彻底清理没有依据的执法事项。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相关执法文书均指明救济途径及期限,群众可自助扫描二维码查询办事指南。三是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门户网站、信用中国(思明)、服务窗口定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金融风险方面,针对辖区商务楼宇物业及街道处非专员开展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培训;印发《思明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鼓励群众对非法集资风险情况进行举报;全年实现涉金融风险存量和增量“双下降”。精准脱贫方面,全面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相关领域信息,每月发布社区服务信息,及时公开全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情况和区慈善会每月收入、支出公示情况等信息;做好对口帮扶产业帮扶、人才交流、劳务输转、结对帮扶各项工作,着重支持教育、医疗、基础建设等民生项目,做好相关政策措施、扶贫项目、扶贫资金信息公开。污染防治方面,创新餐饮油烟管理工作方式,开展前端服务指导,告知备案程序、禁设区域;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开展空气质量日常巡查工作,每月组织东山水库等小型水库水质监测,即时公布空气质量、水质量监测数据;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办的要求,思明区各类污染源核算完成率均达到100%;参与厦门市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思明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推进情况。

  5.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按照上级部署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变动情况,组织做好“减法”(即取消审批事项)和“加法”(即承接下放事项),形成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范本,明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事项为24项,社区代办点的公共服务事项为51项并公布。二是公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思政〔2019〕54号),建立区、街、部门代办(帮办)制度,增设市政服务窗口,实行“多测合一”和“联合验收”等制度,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三是坚持“减负提速全网办”,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实现覆盖全区域、全类型、全流程的企业无纸化电子设立登记功能,实行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推动企业领用电子营业执照,并主动相关信息。四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被抽中的4656家企业进行跨部门联合检查,抽查结果全部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用厦门”网站公示;民政、人社、建设、文旅、卫健、应急、统计、市政、消防等部门也都按规定发布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抽查结果,通过公开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构建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五是大力推行“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制度,全区603项依申请审批服务事项中“最多跑一趟”事项381项,“一趟不用跑”事项220项,“跑多趟”事项仅2项,占比0.03%。

  6.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版块和“思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336条,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发布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

  二是及时公布人才生活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创业带动就业奖励、退役士兵社保补缴、高职扩招专项报名、人员招聘等信息。三是每月发布健康预报,每季度发布思明区末梢水监测结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信息;定期公开药品监督检查信息、更新辖区内管理的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四是主动公开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7.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推行预决算与“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专项文件,对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在区人大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区级年度财政总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每月向社会公开我区财政收支情况和增减变化原因。每月公开思明区主要国有企业年度经营及资产简况,包括营业收入、利税总额、资产总额及净资产总额、资本金增值情况等财务数据。

  (三)加强平台建设,改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1.丰富区政府网站功能设置。一是将“美丽思明”公众号整合至区融媒体中心运营的“思明快报”,在“思明快报”微信公众号中增加“微政务”菜单,实现微信随时访问区政府网站。二是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公开效率,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70条。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对政策、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清理整合关停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26个。

  2.持续提高政府网站集约化、安全和服务水平。依托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实现网站一号登录,并将省网上审批平台做为网上办事指南栏目统一入口。将政府信箱栏目整合至12345厦门政务热线,在网站上公开思明区答复信件。结合厦门市政府网站搜索系统,提高区政府网站搜索服务水平。完善优化区政府网站招商引资栏目功能和内容,增设“招商地图”,梳理公开市、区招商政策信息。

  3.保质保量办好政府公报。每月按时刊发政府公报,全年累计发放3500余份。及时更新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图书馆、档案馆等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触摸屏或电脑,设立公报查阅处,进一步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信息。

  4.推动阳光政务。一是根据区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及时更新机构名称、部门职能信息和信息公开指南,调整公布权责清单。二是集中公开本地区和57个政府系统、非政府系统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及时公开全区招标采购信息,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区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三是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进一步优化街道、社区便民服务办事窗口建设,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361条。四是用好“一网通”平台2.0版,实现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开办企业相关部门间信息“一次填报、一网提交、部门流转、即时反馈”;推动企业领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覆盖全区域、全类型、全流程的企业无纸化电子设立登记功能,实行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五是做好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38件。

  (四)完善制度建设,筑牢政府信息公开根基

  1.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2019年5月15日新条例施行后,要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条例》,依法履职;重新汇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落实以纸质版及电子版形式将主动公开信息移交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将依申请公开迁移至市政府网站云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对受理情况监督,全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107件;年内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3件,已按程序办结;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尚未审结。继续做好传统媒体信息发布,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刊登政府信息83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区直机关、各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思明区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思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定分管领导、经办科室、经办人全面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部门完成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每年末公平公正考核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倒逼各单位形成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与作风。及时下发《2019年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市政务公开评估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管理审核、网站建设管理、网站安全防护、日常读网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日检查、月通报常态化机制,发现问题马上通知相关单位整改,每月在区政府网站首页发布网站、新媒体自查情况报告,并把检查和整改结果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6

 26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

 +9

 66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51

 -243

 2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4

 -60

 632

行政强制

 38

 +8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9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876

152859738.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3

7

0

0

2

0

1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3

0

0

1

0

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1

0

1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3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1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8

7

0

0

2

0

1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3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性有待提升。部门间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范围还存在一些差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有待挖掘。虽然年内探索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但在卡通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上做得还不够,离立体式、多方位的解读目标还有一些差距。三是信息公开队伍专业性有待加强。各部门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偏少,个别部门人员变动频繁,工作缺乏延续性,部分新成立部门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业务还不熟悉。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对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进行梳理细化,对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梳理和规范,统一部门的公开形式和范围,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探索应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通过权威且通俗易懂的解读实现政策文件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把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内容纳入业务培训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梯队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1月初取得2018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判决书1份,结果维持。

重要
通知